想请教一下大家的意见~
我们公司(称A公司)有投资一些日本产品(称C公司)
而产品都是由一位有和公司(A)一起在台湾出资开一间公司B的日本人(挂董事长 称B)
所介绍的,而最近也敲定代理一些产品,但是钱是A公司出,但合约是以B公司名义
去签约。
而最近因为要和C公司一起参加展览,所以有一些展场的设计,摆放,输出等比较杂的细
节需要确认,因此都会直接和C公司的经理直接用MAIL或SKYPE联络确认,确认好后会
再发封MAIL给相关人员,也有CC给B董事长。
而现在问题来了,B董事长就直接抠电话来表示说:他可以理解我们想直接跟对方联络的
做法,但他对发MAIL时,只是CC给他而不是放在主收件人有点不满,并说联系对方的窗口
是他,希望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先透过他跟C公司说,C公司回复他之后,他再跟我说这
样的方式才对。
但我整个觉得这样的做法就很没效率,一通电话可以搞定的事情,非要浪费一整天时间,
而且今天是用B公司的名称去签约,他又是挂B公司的董事长,这东西做的起来的话,也
是B公司的收益,他也是最大的受益人,我真的不明白他在那计较什么谁谁谁才是窗口是
要做什么(让我有一种他好像是牵猴的感觉)- -::
这种情况下,大家有没有什么好建议呢?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