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更新))
老板及督导传短信及LINE要我回去交接完整至10/9日
我不愿意
(因为今天早上他们又开会议当员工面把我讲的很难听,我不可能回去)
这样他们会不会过三天后说我旷职呢?
但是可以这样叫走就走叫人来就来吗?
补充更新:
由于我们协会离职要上签呈
而我在9/25日口头告知10/9要离职时
就已把签呈打好(也是写10/9号离职)
但在会议上他要我再考虑待到10月底
所以我的签呈没有送出去
结果他在9/30日要我当日离职
所以我签呈就没改
直接转呈督导
听前同事说
他现在一口咬定我签呈日期押9/25
却是9/30日向上呈报
已构成“伪造文书”
且他说他可以不承认他知道我10/9日要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