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在某百货专柜上班
是进住柜厂商的员工
想询问的事情是这样的
Q1
我们公司的加班费计算我有疑问
公司主管是这样跟我说的
每月超过196hr的 第197 hr开始
每hr加班费110!?
想请问这样算法合理合法吗?
跟我所认知是当日超时 ,当日计算加班费
且也会x1.33之类的, 对于110加班费
深感疑问,因为有询问过主管了...但无
声卡一张 因此上来po文询问。
Q2
认知上我是应征做月薪的,但主管跟我说当月没做满196hr, 当月以时薪制计算...
这样合理合法吗?
Q3
上个月在上班时,因有台风百货公司提早2hr打洋, 但那2hr我不计算薪水,正常合理嘛?
9/29台风工作所再县市及居住地县市宣布放假,去上班,台风天出勤没有加给和津贴吗?
ps:因询问主管没答案...想再此确认暸解后,再向公司内勤主管会计做询问,希望向懂这方
面的人求解...谢谢。再去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