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面试待遇和实际工作情况不符

楼主: Halve (台湾长毛猫)   2015-07-21 02:56:03
大家晚安,本月15号报到新公司,工作是行政助理,领月薪,采取识别证逼卡制,
上班至今有些疑问想请版上各位指导,谢谢!
一、面试时主管表示工作时间是9:00-18:00,
视情况会加班到18:30,有休息时间。
<实际情况>
报到第一天部长(非面试主管)告知每天8:50就必须在办公室开始工作,
休息时间是10:30~11:00在茶水间吃饭,
除了第一天准时下班,
每天都到18:30后才下班,
加班的时数也不确定是补休或是纳入薪水或是做白工…
二、面试时主管表示月休7天。
<实际情况>
部长告知月休7天是固定休礼拜一,
其余天数是扣掉该月有几个礼拜一后才是自由排休,
并且不可以休假日或连续划休。
可是依照这样计算:
1天工作时数8.5(暂不计算加班时数)
X 6(1个礼拜工作6天) =51
上班两个礼拜的话时数再X2
是102!!
如果刚好各排休1天(理想状态)
再扣掉2,上班时数是100…
但劳基法不是规定两周工作时数不得超过84小时吗?(大哭)
以上这两点问题,还请大家解惑实际情况和面试时告知的待遇有落差是职场潜知识吗?
如果遇到这样的落差,是否要先向主管提出疑问再动作呢?(当然责怪自己面试时没有问
清楚休假怎么休,休息时间多长,几点到几点,半小时吃饭对消化不良的人来说很痛苦啊
啊啊啊啊)
先谢谢大家指导第一天上班就把酒精拿反喷的自己满脸都是的社会新鲜人(Q________Q)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5-07-21 03:08:00
直接当面问清楚再说
作者: imple (AP)   2015-07-21 03:43:00
先问超过六点的时间是否算加班费面试主管说法跟实际部门主管规定的工作细节本来就会有点差异 这个是常见的情况
作者: menmermaid (钱不多事不少离家近)   2015-07-21 08:27:00
两周84指的是正常工时,超过部分要算加班给加班费
作者: tita123 (tita)   2015-07-21 09:41:00
你确定面试或主管有跟你说公司是责任制?!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07-21 10:42:00
固定休周一就算符合七休一,这部分没违法问题在每日工时,而且11点吃饱饭之后作到6点半,已经违反每4小时该休息30分钟的规定囉!另外回楼上,行政助理不可能是责任制的..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5-07-21 12:44:00
建议再找吧 公司很难被改变…而且听起来没多好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5-07-21 14:56:00
现在才知道4休1 技术员很多午休半小时我当过的行政或业助都是责任制然后工作到五点休息 忘记打 还有晚上加班也是超时听到固定休周一就觉得怪怪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07-21 16:13:00
回楼上,我意思是那不是符合法规的责任制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5-07-21 19:21:00
如果你吃饭时间是1小时,表示公司8小时工作有给你一小时休息(吃饭),所以没违法喔
作者: rannin (谁不知鬼查觉)   2015-07-21 21:47:00
劳基法84条之1,责任制不是老板说了算,主管机关须认定才可以用责任制by劳检所服役经验
作者: bestloveforu   2015-07-22 01:01:00
面试说不用加班,实际上班才知道每天都会拖到至少一小时,就马上以不适任离职了
作者: coiny28 (花离暖)   2015-07-22 19:35:00
快点扫完就快点下班XDD 大概可以这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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