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特休问题讨论

楼主: cupidvenus (蚊子)   2014-12-29 12:30:28
爬了文还是不懂,只好发文讨论
一位同仁今年12/31正好届龄退休(65岁 他生日是1/1)
当年他到公司是9/1进来,但本公司依劳基法给特休是历年制
所以他103年有102年整年服劳务的30天假
但因为他要退休了,所以问题来了
本公司的惯例是,离开公司时没休完的假全部换现金
那他102年整年服务的30天确定会拿到没问题
但103年也服务了一整年,是否可以要求也要有30天假呢?
恳请版上高手答复,非常感谢(跪)
作者: u870458 (止不住的细语呢喃)   2014-12-29 12:49:00
特休工作年资以受雇日起算, 详见劳基法实施细则第24条第1项及同法第5条, 但贵公司工作规则若另有规定, 应从优认定
作者: a3453 (乖皮皮亲一下)   2014-12-29 12:58:00
我认为关键在于 他进公司前几年分别拿了几天特休很多使用历年制公司有偷吃员工的假 第二年给少于七天假第三年才给七天 这样103年到9月1号时 应该会少给特休通常要算假有无少给就从劳基法一开始满一年七天至今累计和公司总共给了多少特休 如依公司制度更多就不用管劳基法
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条蛇)   2014-12-29 13:36:00
依照公司规定
作者: YJM1106 (YM)   2014-12-29 13:40:00
我司人资是说,在103年12月31日当天仍在职者,就要给年假这部份的话...公司愿意给的话是你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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