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资遣后的薪资是怎么计算的呢?
如果说是在当天(20号)就叫人走路,之后就不用来上班,说会发给10日预告工资,
但离资日又写10日后的日期(刚好是当月的最后一天)
那么公司还要付给的薪水是当月薪资加上遣散费?
因为是当天用一封信告知要马上离开,而信中提到有预告工资10天
并且只做到当天交接完毕即可
而信中有提到的遣散费是(10日的预告工资)加上(劳基法的资遣费)
对于这方面不是很了解
想请问有没有人知道
离资日是到当月月底,所以应该到拿到的确切金额是?
月薪+劳基法的资费?
月薪+劳基法的资费+10日预告工资?
请教是那一个呢?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