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版上各位一些关于社福的问题,
小弟我目前就读研究所一年级,暑假过后升硕二,
今年初申请台中市中低收入户已取得资格,
证明文件上期限为今年年底,约十月需要重新申请下年度资格,
而我今年九月就要满25岁,
先前问过户政事务所人员,承办人说我可能会因为满25岁,
即便还在学,还是会(可能?)列入收入人口,
那么这样是不是下年度的申请的时候,
我便会是至少有基本工资的收入人口列计?
再者,若我在下学期开学之前,满25岁之前,办理休学,
会不会因为休学,
在休学的那一刻(提前)丧失中低收入户资格?
不太确定有一些专有名词是不是正确,在此说声不好意思,
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