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14mp5 (å±…éš±)
2014-07-24 21:16:04是的,上次提到为减轻各位前辈担心爆料,会影响未来职涯的内心压力,
建议设立分享“不要求回捐薪资”的执业单位清单,方便职涯规划并有效监督,
于是发此文,开放各位前辈分享情报~~
※分享标准:
1.现任职的单位。
2.即使当年度离职,但有权任用人事的主管尚未离职单位。
3.如怕因此透露个人资料,可提示线索给各位猜。
好了,为吸引有志担任社工的人才投入,协助分摊工作量,一起分享吧~~
楼主:
f14mp5 (å±…éš±)
2014-07-24 21:17:00来抢头香~~杏林子知道还有创立台中静宜大学的教会所设立社福单位
作者:
lanceyeh (这年头连打垒球都外挂)
2014-07-24 21:23:00居隐 看到你真的觉得是两面刃 平常对你的创作很没信心偏偏重要时候你开了重要的一枪于是乎在要响应前着实犹豫了一下 这个算是集体创作吧
楼主:
f14mp5 (å±…éš±)
2014-07-24 21:27:00XD 只是看真发生事情,仍只在网络抱怨,只好推一下噜~~
作者:
lanceyeh (这年头连打垒球都外挂)
2014-07-24 21:27:00文章投稿时请注明一下引用的出处 也请审慎投稿我认同要有行动 可是我对于发起人有隐忧...我老实说另外 很多人不是只在网络抱怨 你不知道不表示没有存在
楼主:
f14mp5 (å±…éš±)
2014-07-24 21:36:00收到~~老实说,相关研究不多,且以前媒体报导很少,但投稿前找可靠的资料查证都有做~~
作者:
lanceyeh (这年头连打垒球都外挂)
2014-07-24 21:47:00在这次事件上我想很多人都很肯定你的投稿声明但在提高良率前 请恕我对您的创作还是保持观望态度我就先响应吧 关于不回捐的机构部份
楼主:
f14mp5 (å±…éš±)
2014-07-24 21:49:00OK的~~想听lan前辈分享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