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总局今天至正式改制成交通部公路局
现配合交通部组织改造,公路总局机关全衔复更名为“交通部公路局”,其组织法于民国
一一二年五月十六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总统民国一一二年六月七日公布,并奉行政院核
定自民国一一二年九月十五日施行;公路局续就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监理及运输等业务
,简政便民,服务全国民众,打造幸福公路及追求永续共荣施政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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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置局长、2位副局长、主任秘书及总工程司。
本局局内共设6个组、6个室、3个中心及1个车辆行车事故鉴定覆议会。
6个组为:规划组、养路组、工务组、监理组、交通管理组、运输组
6个室为:秘书室、人事室、政风室、主计室、资讯室、法制室
3个中心为:公路防灾中心、用路人服务中心、车辆动态资讯管理中心
规划组下设公路规划科、工程计画科、研究发展科、路资管理料及环境工程科等5科
养路组下设修建科、设计科、养护科、养护管理科及景观科等5科
工务组下设工程管理科、工事科、技术科、职安科、用地科及采购科等6科
监理组下设企划科、车辆管理科、驾驶人管理科、交通安全科及机料科等5科
交通管理组下设交通管理科、交通工程科及交通控制科等3科
运输组下设运输计画科、大众运输科、综合运输科及稽查管理科等4科
秘书室下设事务科、出纳科、文档科、研考科、公关科及产业科等6科
人事室下设人力科、考训科及给与科等3科
主计室下设岁计科、会计科、审核科及统计科等4科
政风室下设查处科、综合科及预防科等3科
资讯室下设监理资讯科、资讯规划科及资讯管理科等3科
法制室下设综合暨法规科及法务科等2科
公路防灾中心下设第一分组及第二分组
本局外部共设5个养护工程分局、2个新建工程分局、工程材料技术所、7个监理所、公路
人员训练所
北区养护工程分局包括6个工务段及5个监工站
中区养护工程分局包括8个工务段及8个监工站
南区养护工程分局包括9个工务段及18个监工站
东区养护工程分局包括7个工务段及15监工站
云嘉南区养护工程分局包括6个工务段及4个监工站
2个新建工程分局为:北区公路新建工程分局(含7个工务段)、南区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含6个工务段)、苏花公路改善工程处(含5个工务段)
台北区监理所底下包括4个监理站、2个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及1个监理分站
新竹区监理所底下包括4个监理站及1个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
台中区监理所底下包括4个监理站、2个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及1个监理分站
嘉义区监理所底下包括5个监理站、1个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及1个监理分站
高雄区监理所底下包括3个监理站、1个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及1个监理分站
台北市区监理所包括4个监理站
高雄市区监理所包括2个监理站
公路人员训练所底下尚有2个训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