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醒报记者赖义中综合报导】国道收费员抗争多时未解,行政院长江宜桦19日指示,转
置虽属远通公司责任,但基于照顾收费员立场,交通部、高公局应持续关怀其转职就业情
形。交通部次长陈建宇强调,若远通未依约在30日前完成转置,将勒令1个月内限期改善
,若仍未成,期满后每日开罚50万元。
江揆19日于院会上听取交通部报告,会后由发言人孙立群转述江揆意见,由陈建宇表达交
通部立场。
交通部报告指出,由于收费员对职缺要求不符合职场文化,拒绝媒合抵制工作,加上劳团
给与不切实际的期待,造成转置困难。江揆闻后敦促,部分收费员有自身考量,契约上虽
明定转置属远通责任,但交通部、高公局基于主管立场,除关怀收费员状况外,更应严格
监督远通依约完成转置工作。
针对部分收费员提出国家安置要求,江揆强调,交通部应积极说明政府立场,加强沟通工
作,为让收费员安心及避免转职后遭受不公平待遇,交通部也应成立申诉处理小组,并可
商请劳动部派员,引荐劳工学者专家参与会议。据交通部报告,目前高公局已成立该小组
。
陈建宇重申,若政府允诺收费员国家安置要求,则其他所有临时、约聘雇人员都会起而效
尤,在合法性上有疑虑,也不符合政府精简用人、减少人事支出的原则;交通部也在5月
邀集专家学者、法界人士和相关机关探讨此方案,均认为并不可行。
陈建宇指出,交部会强力要求远通履行合约中的工作权、薪资、福利、工作地点与转职补
偿5大承诺,若6月底到期前仍未完成转置,将限期1个月内改善,若仍未履约,将每日开
罚50万元。此外,交通部长叶匡时将于6月底前与自救会成员当面沟通,至于95至102年7
月间配合政府政策离职的244名收费员,能否比照发给7个月的报酬与资遣费,尚待研议。
国道收费员自救会会长林碧煌受访时指出,国家安置并非不可行,如高雄市公共汽车民营化后
就安置不少人员,若政府安排约聘雇工作,收费员也可接受。至于开罚远通,他说,政府
已多次延长远通时限,如何相信此次会依约开罚?政府也不应让交通部独力处理,而最好
与劳动部、人事总处召开跨部会单位处理。
http://news.msn.com.tw/news375459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