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好像在洗版,
但自从发现这个版后真的很想把疑惑都写出来请教大家~~
在第28回,(里仁版是438页)
王熙凤突然看到宝玉,就叫他进来写几个字。原文我摘录在下面。
“大红妆缎四十匹, 蟒缎四十匹,上用纱各色一百匹,金项圈四个。”
宝玉问:“这算什么?又不是帐,又不是礼物,怎么个写法?”
凤姐儿道:“你只管写上,横竖我自己明白就罢了。”
宝玉听说只得写了。
我觉得这段很奇怪,透著邪。
看刘心武的书时,他说这是不可告人之礼物清单,
因为当时有日月双悬(乾隆皇和他的堂哥弘皙)的情况,
基于政治投资的考量凤姐也要向皇上的堂哥偷偷送点礼物,
方叫宝玉写下。
我也觉得这应该是个不可告人的礼物清单,
(数目不小,宝玉问时,凤姐又不说)
而为80回后埋一个伏线,但我好奇这个礼物是要送给谁?
但另一方面,如果真是不可告人之礼单,
为何不叫彩明写?
彩明就像王熙凤自己的手一样,只管写字认字,不会像宝玉一样还要问东问西。
既不可告人,如果有天东窗事发,
问彩明的话,因为他每天都在处理帐单礼单,他一定记不起来的。
但宝玉只帮她写过一次,加上她又不肯说原因,叫人起疑,宝玉一定印象深刻。
如此一来,王熙凤不是用了不可用之人,搬块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总之这边真的好邪门,想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
1. 这是什么?帐还是礼单,还是其它东西?
如果是礼单,可能是送给谁的?
2. 是不可告人的,还是可以告人的?
3. 为何叫宝玉写,不叫彩明写?
因为我前面讲的有点囉嗦,所以就把问题总结成三个,先在这边谢谢大家为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