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高铁和交通部爆合约争议 2点角力“硬碰硬”攸关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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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与大股东交通部爆“合约争议”!高铁近期争取国旅团体票及海外行销成本纳基本费率
交叉补贴,但此举恐让过多成本移转给全票旅客埋单,交通部无法接受。
此外,政府挹注300亿元金援高铁财务改善,除延长特许期外,并设下平稳机制,若有超额
营收,须按比例回馈政府,不过高铁最近又主张缴回国库的额度都要用在高铁上,这点交通
部也不采纳;就此2点,高铁已多次发文给交通部,要求提列合约争议,不惜走上争议协调
、甚至可能仲裁的路。
2015年时,高铁面临破产危机,经政府挹注300亿元,才脱离困境,不过政府泛公股持股比
例高达64%,也让高铁被视为“公有民营”企业,最大股东为交通部,而高铁经财改后转为
获利,未料最近却传出与交通部爆发合约争议,不惜与大股东硬碰硬。
海内外旅游行销成本恐由全票旅客埋单 交通部不同意
交通部推动高铁财务改善后与高铁新订合约,攸关高铁票价的基本费率计算,纳入“法定优
待票差额交叉补贴因子C1”,高铁推出老人、儿童等半价优惠成本可交叉补贴,另“离峰、
通勤及特定旅运需求等差别定价调节因子C2”,也同样纳入基本费率公式计算,且近来还打
算将海外行销票和假期团体票等成本也纳入C2,此举恐让行销旅游成本都移转至全票票价上
,因此遭交通部打回票,但高铁不服,打算提列合约争议。
此外,高铁与交通部歧见不仅于此,针对超额盈余回馈政府的“平稳机制专户”,只要当年
度获利逾40亿元,即须按比例提拨至该专户,累积逾100亿元,超额部分提交政府铁道发展
基金,但交通部将相关基金用于推动铁道产业发展和安全,高铁却不服,认为要用在高铁上
。
高铁要求成立协调委员会处理争议 若无共识可走上仲裁
基于这2项意见歧异,高铁屡屡发文给交通部,主张2案提列合约争议,并要求成立协调委员
会。若协调不成,依机制将可走上仲裁,和交通部硬碰硬的姿态明显。
知情人士表示,高铁确实有发文给交通部,主张该2项为合约争议,不过政府当时除延长高
铁特许期1倍时间,也没有收回馈金、权利金,有如房东不收租金,但要求平稳机制专户超
过100亿元后,按不同级距比例回馈国家,而纳入铁道发展基金,则用来推动铁道产业发展
与轨道基础研究等,不清楚高铁为何列属合约争议。
此外,知情人士指,基本费率交叉补贴因子C2包括通勤、离峰和特定运输目的,可保障通勤
族票价、包括回数票和定期票较优惠,另离峰可用更多票价优惠鼓励尖峰旅次移转,至于特
定运输目的则由交通部认定,但将海外行销和高铁假期团体票等成本纳入,透过交叉补贴、
移转给全票旅客埋单,这对一般旅客并不公平。
高铁:协调委员会为合约常设组织 厘清未尽事宜和争议
针对争议,高铁回应,与交通部订有兴建营运合约作为双方行使权利和义务规范,其中明订
签约后即应成立“协调委员会”,用以解决任一方履约时的争议事项与未尽事宜,协调委员
会原即为合约中常设性争议协调组织,而高铁前已多次向交通部请求,就已发生合约文字解
释疑义与涉及合约未尽事宜等争议进行协商,其中包括可列入C2票价因子优惠项目,及平稳
专户动支范围和申请程序等事项,盼寻求解决歧见,惟双方仍未能有共识,因此依合约机制
积极研议寻求协调委员会协助解决争议,并依董事决议续处。
此外,高铁指,有关高铁票价计算公式,于2015年财务解决方案后,依双方合约机制,即已
将法定及行销优惠均纳入交叉补贴机制,高铁仅就票价计算的C2因子项目与交通部进行协调
以厘清疑义,实为确保公司未来可因应市场变化,自主规划多元、弹性的行销优惠方案。
高铁强调,依合约有关平稳专户动支方式规定,动支事由包括“票价优待或调降票价”、“
办理台湾南北高速铁路相关建设”及“配合政府政策”等3项,惟目前交通部仅依“配合政
府政策”,即将专户内款项全额挹注铁道发展基金,无疑形同排除另2项动支事由的适用,
因此高铁就兴建营运合约所称“配合政府政策”的适用范围,与交通部协调解释,以厘清合
约中未尽事宜。
交通部:执行主管机关裁量权 无关合约争议
交通部则回应,无论是交叉补贴的C2,抑或是平稳专户配合政府政策应用,营运合约中都写
得很清楚,皆属交通部基于主管机关的行政作为,且交叉补贴项目为交通部基于主管机关的
行政裁量权,并非合约范围,交通部不认为这是争议事项,也不认为有合约争议,不需透过
争议协调委员会来裁量,且财改案后,双方已和议协调委员会暂时停止运作。
(李姿慧/台北报导)
心得:
高铁好像还无法认清现实
财改后已经不是原来合约BOT的高铁了
交通部不是吃素的
让你延长一倍特许权又增资入股当大股东
高铁还想不配合政府当然门都没有
直接表明你就是小弟连仲裁的资格都没有
票价不准调就是不准调
还想管专户的钱怎么用?
先照照镜子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