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行运价率计算是依据铁路法第26条的规定:
国营铁路运价率之计算公式,由交通部拟订,报请行政院送请立法院审定之;变更时亦同。
国营铁路之运价,按前项公式计算,由交通部报请行政院核定实施;变更时亦同。
而计算公式从版上查到的资讯是:
客运每人公里基本费率=
[全年合理客运基本收入*(旅客列车公里/客货列车总公里)]/客运延人公里
而因为计算公式被订死了,所以在讨论台铁是否采用弹性票价时会提到要修法,
就算不要送立法院审定至少也要让台铁有一些弹性空间
我在想如果不修法的话是否可行?
因为似乎也没规定计算公式一定要长怎样
所以从根本上把公式设计成有弹性的计算公式
加入一堆IF,然后再判断要丢到哪个区间用哪个公式
譬如尖离峰、偏僻路线等采用不同计算方式
并且在变量中再加入由台铁(或交通部)可以自由决定的数值
是否也可以达成弹性票价的目的?
(注.不考虑在立院是否通过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