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王定传
3.完整新闻标题: 你是我心中的林志玲!台铁段长性骚扰女部属判刑4月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刘姓段长,去年间要求女下司小兰(化 名)一起“抄水表”,不断出言挑逗,甚至还说小兰:“是我心中的林志玲”最后竟趁小 兰不注意时,把手伸进她的牛仔裤后裤缝触摸臀
本案发生于去年5月4日中午12时许,小兰回忆,刘男是她的最高直属长官,当天他要找人 抄水表,她才会陪同刘男前往板桥车站,过程中,刘男不断偏离工作内容,还说:“你是 我心目中的林志玲”,且提及“你就像一块豆腐
小兰回忆,2人最后坐在月台椅子上时,刘男突然触碰她的大腿,还把手伸进牛仔裤内抓
臀,她吓到站起来,随即搭车回去,“我需要这份工作,所以我不敢说,也没有任何动作 ,但我很想要离职”;事后决定向台铁提出申诉。
刘男否认犯行,辩称发现小兰服装不整,出于好意提醒,后来只是协助小兰把衣摆拉起, 并未触碰,甚至反控小兰是想获得较轻松的工作,才故意构陷。
法官审理认为,小兰具结指证,担保所言真实,实无甘冒伪证罪,陷害虚构之理,何况2
人并无仇恨及嫌隙,事涉小兰隐私,无诬指入罪之动机与必要;另外,勘验监视器可确认 ,小兰确实有突然站起,不断把手放在后方、整理衣服,与小兰所述相符,可见小兰是因 触碰、惊吓站起来。
法官斥责刘男所为造成被害者心理恐慌、嫌恶及不安全感,实不可取,且否认犯行,迄今 仍未与与小兰和解或获得原谅,判刑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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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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