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员工请假扣薪及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引发劳资歧见,劳动部今天表示,台铁班表相当复杂,会请县市劳动局调查处理,对于部分县市劳检台铁时会事先通知,也会去了解。
台铁工会今天在台北车站外举行记者会,认为台铁局溢扣员工请假时数,且加班费没有给足,提出台铁局不得溢扣请假时数及加班费应核实计算两项诉求,更要求劳动部长许铭春亲自带队突袭劳检,让劳检真正产生效力。
台铁运务处长张锦松今天受访时表示,台铁员工兼具公务员及劳工身分,休假规定是依照公务员规定办理,也有优于劳工的规定,一般劳工若是请病假要扣半天薪,但台铁依照公务员规定,病假不扣薪,两种制度各有利弊,不能都只要求选择有利方案。
他说明,台铁3班制轮班人员班表采分配工时(变形工时),不是单纯1天只上8小时,一个班还包括1.8小时的分配工时和1.2小时延长工时,等于一个班是11小时,因此才会有请休1天得扣1.5天假的方案。
劳动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黄维琛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台铁局的工作点相当多,若是只有零星几个地点出现这种情况,会请当地主管机关进一步了解,但若是整个台铁局都有这个情况,会请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劳动局查证处理。
黄维琛表示,台铁的工作性质特殊,里面工作者职务不同、班表也可能不一样,一定要针对实际情况了解才能来判断,“请假怎么扣、加班费怎么算都要实际了解”。
黄维琛指出,实际查证后,若台铁局真的有加班费未给足及请假溢扣时数等违法状况,皆可开罚新台币2万至100万元。
另外,针对台铁产业工会指出,向全台各地方政府申诉台铁局涉嫌违反劳动基准法后,只有3个县市政府发动劳动检查,其中竟有2个县市政府于劳动检查前,事先通知台湾铁路管理局一事,劳动部职业安全及卫生署发布新闻稿澄清,劳动检查不会事先通知资方,将针对台湾铁路产业工会所指情事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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