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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不满多补票怒告台铁 结果仅获赔3元
花莲县程姓男子去年1月底买了板桥往花莲的普悠玛号车票,但他在台北车站上车
,竟花了23元补票板桥到台北的费用,上车后才知不用补票,抵达花莲时他办理退
票,却被告知要扣掉20元手续费,因此仅退3元给他。程男不满,提告向台铁索赔
20万元被判败诉后,又上诉改成要求台铁退还23元,台北地院日前判台铁须退他3
元,全案确定。
程男提告主张,他去年1月底购买板桥往花莲的普悠玛号列车车票,当天他在台北
市办完事情后,想就近在台北车站上车,便询问售票小姐该列车有无停靠台北,售
票小姐声称车票上没有台北字样,须再补票“板桥到台北”23元。
程男补票上车后,见车厢灯箱资讯发现下一站是南港,和他补票的“板桥到台北”
不一样,这才发现列车板桥往花莲途中会经过台北车站,根本无须补票。程男向车
长反映后,车长称他已重复购票。
但程男抵达花莲车站要退票时,竟被告知须依规定扣除票价20%、但不得低于20元
的手续费,于是他被扣掉20元手续费,只能退回3元的票价。他认为台铁强制补票
,退票又扣手续费,已侵害他的权益,因此求偿20万元。
台铁称,程男当时要求买板桥到台北的车票,并非售票员强迫他购买。超购车票依
规定出发后或列车上都不受理退票,程男的票是因为有车长签证,才让他退票。依
规定,退票要收票价20%但不得低于20元的手续费,程男无法接受便离开车站。当
天列车灯箱资讯也正常,程男所诉和实际情况并不同。
一审台北地院简易庭认为,程男无法证明台铁有强迫或非法售票,让他精神蒙受损
害,因此驳回告诉。程男又上诉,并改要求台铁退还他23元补票费用。
法官认为,程男买的“板桥到花莲”本已涵盖“板桥到台北”,不用另外补票,《
铁路运送规则》也有“未乘区间票价不予退还”规定,因此程男称售票员以票面没
有“台北”字样而不得上车、得补票的情况,不符常理,他也没提出证据证明被强
制补票。
不过法官认为,程男的补票的确已获车长手写注明“旅客多购此张车票,故予以办
理重复购票”,而成立“专案退票”的情形,但依规定仍得扣除票价20%但不得低
于20元的手续费,因此扣掉20元手续费后,判台铁得给付3元退款,全案确定。
(游仁汶/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