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台铁不甩市府公文拆宿舍 文资团体怒批违法

楼主: 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   2016-08-04 23:31:07
https://www.facebook.com/WenHuaBu/posts/1067202906692978
(节录文化部FB贴文)
针对文史团体提报之文化资产,于今日遭受铁路管理局拆除事件,已涉违反文资法规定,
文化部文资局除立即多次派员至现场处理外,将正式函请市政府文化局务必依法尽速办理
,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以杜绝类此憾事件再度发生。
所遭受毁损事件,依据新修正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03条规定,毁损古蹟、暂定古蹟之全部
、一部或附属设施,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上二千
万元以下罚金。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08-04 23:38:00
台铁这样也不让人意外就是了 但他们这时候就不敢承担了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4 23:39:00
三读通过,还要等总统公告,然后还要等待时间生效。要拆的今年快拆喔。况且市府昨天才接到申请,连审议委员会都还没成立,不可能审查通过,也不会是暂定古蹟。昨天下午拆,今天早上签字同意。这个比拿明朝剑斩清朝官还厉害,已经是穿越时空了程序不完备,公文也不见得有效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6-08-05 00:28:00
拆了好啊 这种古蹟有什么保存价值文史团体无聊当有趣 冲版面罢了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5 00:34:00
市府的公文是讲进入审议,不是指定暂定古蹟。你以为公文是诗歌,你可以自己乱加意涵?审议程序都还没开始(昨晚陈情申请,一早就搞定开始审议,文书时间是零耶~太屌了),就没有什么审议中这回事自从市府被+ln上下清洗了一遍之后,可能为了迎合+ln的异想天开,常常发出一些违背法律结构的公文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6-08-05 01:04:00
常常看到有人以自己有限的知识去评断一些东西的价值就觉得很好笑
作者: YellowWolf (YW)   2016-08-05 01:53:00
作者: suzukikoharu (随到随上)   2016-08-05 04:53:00
呵!台铁就算杀人放火,也会有人跳出来力挺啦!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6-08-05 07:29:00
某e要不要看一下17条第一项,再谈论是不是暂定古蹟?http://i.imgur.com/9a08qzK.jpg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5 07:41:00
第十七条赋予地方政府两种方式启动暂定古蹟程序,但是市府自己发的公文,是使用进入审议程序这个方式。而去年市府自己的解释,审委到场勘查前,都不算进入审议。市府自己脑包,是要怪谁?公文直接指定暂定古蹟就可以,但是他们偏偏用用第14条当法源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16-08-05 10:16:00
文化部解释是只要通知到所有人、管理人就生效了台铁现场人员如果被告知,那就注定GG了只要进入文资审查程序就是暂定古蹟不过文化局的人动作也太慢了
作者: lunar (我要代替月亮惩罚你)   2016-08-05 11:25:00
一堆台铁粉欸
作者: kuter (卡特)   2016-08-05 12:44:00
到时候看谁没穿裤子囉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5 14:25:00
市府那种急就章的草率做法,连公文都有问题,到时直接打程序不完备就好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8-05 16:51:00
小心u大师用他最厉害的法条电楼上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读)   2016-08-05 16:57:00
看法律狂人户电不错啊 拿台铁便当看戏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6-08-06 02:51:00
单就上篇的公文看,说明二引14条是指受理申请的法源依据,说明三则明确指出现在已经进入审议程序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6 18:46:00
有没有进入审议程序,看得是程序完备。我猜下一步市府为了擦屁股,就会出来唬烂成接受申请就开始程序。
作者: tony330857 (0857)   2016-08-10 08:23:00
以前华阴街的宿舍也常常莫名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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