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台铁不甩市府公文拆宿舍 文资团体怒批违法

楼主: Lsamia (samia)   2016-08-04 22:37:36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804/922292/
公库特约记者吕晏慈
位于台中后车站的台铁宿舍群,为见证台中车站及经济发展的重要建筑。然台湾铁路管理
局今(8/4)动工拆除复兴路四段37巷的旧铁道宿舍,遭文史团体“台中文史复兴组合”
挡拆,下午一点左右台铁再次动工,宿舍墙面被怪手开挖凿洞。目前台中政府文资处行文
要求台铁暂缓拆除,且拆除工程亦暂缓,而声援群众则排班欲彻夜守护建筑。
昨天台中市旧城复兴协会申请把宿舍群列为暂定古蹟,市府受理申请并进入文资审议程序
,中午发函给铁路局要求暂缓拆除,然而铁路局仍执意请承包商动工,发动怪手拆房子。
旧城复兴协会暑期行动召集人林逸晟怒批,明明中午就收到了“请暂缓拆除事宜”的公文
,但铁路局却认为“暂缓不是暂停”,只停工了两个小时,下午又发动突袭拆除部分墙面
,直到有人拿公文到宿舍二楼阻挡,工程才终于停止。台中文史复兴组合发言人蔡承允抨
击,“铁路局下午的拆除,其实是完全违法的行为”,且侵害了属于全体台中市民的共同
记忆与文化资产。
文化局说明,去年5月该区建筑物被提报申请为历史建筑,后9月现勘后予以列册追踪,并
提送中市“古蹟历史建筑聚落及文化景观审议委员会”审议。今年5月经文资审议委员会
,判定宿舍非古蹟也非文化资产,没有法定文化资产身份,故解除列册追踪,台铁也在之
后取得拆除执照。
今年7月立院三读通过《文化资产保存法》,在第20条扩大暂定古蹟范围,规定在有文资
价值的建造物未进入审查程序前,若遇紧急情况,得列为暂定古蹟,期借此强化古蹟、历
史建筑、聚落建筑群免于自燃、突拆等恶意破坏尚未审议文资之保护手段;文史团体也依
新法向台中市文化资产处提报该宿舍群为聚落建筑群及暂定古蹟,盼挡下铁路局拆除,未
料下午怪手仍动工破坏建筑。
蔡承允强调,台中是因铁道而生的城市,火车站、物产运输的仓库、甚或火车机师与维修
师傅的宿舍,都刻画了台中产业的历史与城市的发展轨迹,而铁路宿舍则见证了不同的人
居住在铁道周边,并为铁道运转而服务的故事;他说,目前台中仅存两部分的铁路宿舍群
,其一就是今天面临拆除的铁路公寓,过去曾为机务段人员宿舍,他们负责维修昔日号称
地面上最快的交通工具“光华号(白铁仔)”,“如果我们没办法把这些宿舍保存下来的
话,台中历史就会少一片很重要的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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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承允直言,铁路局规划未来将兴建“台中铁道文化园区”,却只包含台中车站、后车站
、20号车站与部分月台,旧宿舍群等建筑几乎被忽略,因此呼吁交通部要求铁路局重新规
划铁道园区的范围,并且暂缓所有的拆除行动,另外,也诉求文化部跟台铁协调,让车站
附近还没被看见的建筑及群落,整体画入铁道文化园区,保留台中的灵魂。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6-08-04 22:38:00
违法罚多少?有请U大师
作者: Odakyu (青蛙骑士 瀬戸幸助)   2016-08-04 22:39:00
就算不拆也会被烧指定古蹟->大火烧毁->风华再建->文创空间古蹟升官图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6-08-04 22:48:00
天赐良机
作者: sthermit ( )   2016-08-04 23:00:00
= = 蛮无聊的!连这个都要保留?
作者: Jason2011 (Epsn)   2016-08-04 23:02:00
文史跟护树,拿鸡毛当令剑
作者: 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   2016-08-04 23:18:00
文资法第17条第2款,文资处紧急状况迳行指定暂定古蹟17条第3款,暂定古蹟六个月内视同古蹟新法98条第1项第2款,罚则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并科20万至100万罚金
作者: relio (瑞哩欧)   2016-08-04 23:26:00
支持台铁!文资团体吃饱太闲,应该全部抓起来。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08-04 23:36:00
重点是不甩公文吧 这态度才嚣张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4 23:43:00
市府根本还没审议完,连暂定古蹟都不是,公文送去也于法无据,台铁需要理它吗?市政府上个月才发公文要医护人员要"服务"患者,把医护人员当作服务业。整天都在乱发公文,接到公文的单位也很难不把这些公文当废纸台中市府对台铁而言只是平行单位,市府没资格发公文指挥台铁做事不然明天市府发公文给台铁,要台铁免费提供市府员工搭乘,接到公文的人是会照办?还是把市府发公文的人当是白痴?
作者: 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   2016-08-04 23:59:00
公文已经进入审查程序了,进程序就是暂定古蹟
作者: YellowWolf (YW)   2016-08-05 00:08:00
凭什么不甩公文 很爱说法治国家的网友现在又不守法啦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5 00:15:00
接受申请 =/= 进入审查,我以为这是基本国中法治教育就有教的东西。文资法里面就有写主管机关要在十日内开始审查,就代表这件事是有急迫性,反过来也代表开始审查,暂定古蹟才生效,不然你的仇家不就可以故意送件,然后在,然后市府就当帮凶,把人民的财产霸占著? 你所谓申请就生效,这个言论本身就是违宪的。
作者: Yamapi5566 (文山下智久)   2016-08-05 00:17:00
http://i.imgur.com/jPGErw9.jpg公文是进入审查不是接受申请,要不要读完再来讨论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5 00:24:00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66845文资局去年的讲法是委员到现场探勘才算进入审查程序。我又看到发夹弯了吗?
作者: cppwu (肩膀酸痛 ..)   2016-08-05 00:26:00
新法就已经公告修正了还在鲁啥去年…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8-05 00:28:00
新法是市府可以自己指定,结果公文使用旧法的框架,抱歉,程序不完备,GG,慢走如果市府公文直接指定是暂定古蹟,那就没问题。结果写的是进入审议(实际上也还没开始),那就变成和旧法一样审议生效,也就是20条第一项,那委员名单都还没出来,就不是审议阶段
作者: tsuyoshi2501 (Tsuyoshi)   2016-08-05 01:07:00
台中市的公文关台铁屁事,搞清楚台铁不是台中市的下属单位
作者: SmileEMU800 (SmileEMU800)   2016-08-05 06:37:00
20号车站(科科)
作者: Akulamaru (Akula)   2016-08-05 09:11:00
如果有20番线就厉害了XD
作者: bemusement (曳尾涂中)   2016-08-05 09:39:00
身为台中人 我倒是不觉得那一块没什么特色的建筑有必要列为古蹟保存啦 感觉保存彰化那一块还比较有价值
作者: tgyhum (vinc)   2016-08-05 10:15:00
就这片地来说 根本不能成为代表台中的古蹟
作者: iincho (世界的尽头)   2016-08-05 12:28:00
这个之前不是审很多次结论都是不具古蹟价值吗?市政府这样搞不大好吧,审完都发照可以拆了有人抗议就缩那一块是有审议过的不是直接拆下去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6-08-05 16:51:00
u大师还不出来电一下e吗?
作者: danielchen   2016-08-05 17:23:00
告啊 无前科+颇有悔意 都可以易科罚金
作者: kkStBvasut (奥匈帝国皇家铁道)   2016-08-05 20:47:00
推文可真是ㄊㄉㄇ水准正常能量释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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