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役政] 研发替代役转回家因

楼主: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3-12-31 23:30:45
刚刚查了一些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1.以下是应役为役者,家因免役标准(完全符合任一点)
 A.役男家属均属60岁以上、未满18岁、患有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
且均无工作收入,由役男负担家庭生计主要责任。
B.役男家属均属65岁以上、未满15岁、患有身心障碍、重大伤病或15岁以上
未满18岁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立案之学校证明就学中。
 C.役男家属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碍,除役男及有照顾能力之家属一人外,
无其他家属照顾,或其他家属均属前款之情形。
D.役男育有未满12岁之子女2名以上。
E.役男家庭依社会救助法核列为低收入户。(2013年开始不完全适用)
F.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间,因死亡或三等残以上之伤残,有抚卹事实,
且役男无其他兄弟。
家属的认定是直系血亲,简单说就是垂直往上跟垂直往下。(爷/奶/父/母/兄弟/姊妹)
就算亲姑叔舅伯,无扶养事实都不算
 如果照你所说,仅剩的直系亲属剩母亲与奶奶(也就是父亲/爷爷过世 你无兄弟姊妹)
那是很有机会申请成功的。
 但是若你的母亲有其他非政府补贴的收入,以及你非唯一的奉养人就很容易被打枪。 
 最后我还是想建议你想清楚,不管你用什么样的借口离开业界
 未来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提起。
 毕竟我们研替就是利用不用当兵的成本,换得在公司适应三年的代价
 顺便一提,绝对不要对HR说你有忧郁症,这是100%会被记录的。
 很多人把忧郁症当作逃避的万灵丹,但其实也是其他人放弃你时的万灵丹。
 尤其是若留下就医记录,那就不是你说复原就复原的了。
我比较建议你把剩下的时间想清楚,甚至直接拿出我是研替我无敌的气势跟长官摊牌
 你希望做什么,不希望有哪些不公平的待遇等等。
 反正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久,生活却还要过。顶多就回役去当10个月爽兵
到时再申请家因也不会被丢去偏远山区。
 而不是为了免役搞坏自己的评价 
作者: raviry (睿咪)   2012-01-01 13:16:00
四、设于同一户籍或同址分户且同居共营生活之三亲等内之血亲及姻亲,亦属之,我看到有这一条今年的版本,所以我是用这一条申请的..
作者: ryanlei (雷恩雷)   0000-00-00 00:00:00
推"我是研替我无敌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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