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泪史(第1集)(转调2次)

楼主: vad985 (dd)   2013-12-29 00:26:02
以下的第二人称 = vbangus
我承认我很无聊,我只是希望你说的是真话。
我不希望我看了你这么多篇文章,心底为你抱不平的时候。
结果发现你可能说的不完全是实话。
抱歉,我稍微找寻了一下你的资讯,讲难听一点就是人肉你。
我发现你十分的优秀,在批踢踢有许多的文章发表。
你乐于跟别人分享知识,自己感觉起来也十分上进。
回到正题好了,其实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有没有兼职。
我稍微找了一下,但没有看到很直接的证据。
而我也知道,家教这种地下经济是难以被证实有或没有的。
文章代码#1DTSzL5E,tutor第13775篇文章,这是你PO的文。
内文中曾经提到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看板 tutor
标题 [分享] 家教时间/行程/地点 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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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竹科上班之后,六日的行程不变,一和三的家教行程会演变至19:30-21:30
.....
.....
看的出来那时候你还没毕业,但早就知道自己会进联电当研替。
并且打算在工作之后继续维持家教。
当然,那个时候你是这样打算的并不代表你进了公司就会这样。
说不定你一进公司就全辞退家教。
我没有进一步的找到证据,能够证实你的确在那段时间还有兼职。
只是以我的推论,在你把货弄出包之前,你很可能有家教继续著。
推论的基础只是单纯看你家教的事业做这么大,猜测要收手没那么容易。
在配合你文章的说法,归咎出来来的猜测。
但这个东西是不容模糊,那怕你中间只重叠了一两天。
对我来说你还是兼职了,你讲的那么多委屈的事立刻失去立论基础。
同样地,我跟前一位版友一样,想请你告诉我,你到底有没有兼职?
当然,真的有兼职,现在他们可能也没办法拿你怎样。
只是我不想被欺骗就是了。
作者: loserorz (orz)   2012-01-03 23:33:00
老板搞小三 用公司钱养小三 小四可以员工边走路边喝饮料就滔天大罪我上厕所没擦屁股是不是要被抓去关大老板排废水 入籍新加坡 炒房炒股 搞秘书 通通没事果然台湾正义 比例原则是钱说的算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0000-00-00 00:00:00
请事主说明清楚 别操弄网友们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0000-00-00 00:00:00
还是我找个平台找个时间放上2次我被转调(2份)的公文好了..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0000-00-00 00:00:00
你只须要说明你有没有兼职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0000-00-00 00:00:00
另外第二间公司老板在公司有接到电话的说法,确实他有这样乱讲过,我这边有办法调证据出来...我想那两份公文,了解研替制度的人,都可以看出答案了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0000-00-00 00:00:00
其实你只要保证 并声明自己绝无在研替时期兼职 大家都挺你的
作者: lijay (流云)   0000-00-00 00:00:00
稍微人肉过后 我的判断是觉得晶圆龙头那家真的有够衰小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0000-00-00 00:00:00
不需要拿一堆有的没的 只需要大声说 绝无此事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0000-00-00 00:00:00
我这个ptt ID也经营了这么久,是禁得起考验的。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0000-00-00 00:00:00
你拿公文没用阿 这种兼职很拿抓 他们当然无法认定你有判决结果当然不会有说你没兼职你只要针对问题回答 是或否?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0000-00-00 00:00:00
本来就没有兼职阿,我下一篇会po我发给役政署的公文内文就会有郑重申明了!(太晚了改天再po)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0000-00-00 00:00:00
作者: josephHPSH (SG)   0000-00-00 00:00:00
↑精彩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气)   0000-00-00 00:00:00
推推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0000-00-00 00:00:00
说真的我没有必要欺骗乡民,不然干脆都写对自己有利的了
作者: hshk (hshk)   0000-00-00 00:00:00
叫人只要针对问题回答 回答完了又不相信 那是要怎样啦XDD
作者: eli001 (少年ㄟ 玩吉他啦)   0000-00-00 00:00:00
只是想知道在第一间公司时有无兼差QQ 请让我相信你QQ
作者: hpttw   0000-00-00 00:00:00
真是浪费我的时间看那几篇废文
作者: YunJonWei (杨宗纬)   0000-00-00 00:00:00
回去看了一下,感觉每篇都在避重就轻。即使没兼职,公司也会用其他理由要你走人的。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只有原PO知道了。
作者: griffiths (晨)   0000-00-00 00:00:00
即使表现很普通,一般状况下大公司不会随便把人赶走吧。到底发生什么事,让公司要这样对你?HR也是领一样的薪水,没必要把自几己的工作弄搞复杂
作者: kuan93   0000-00-00 00:00:00
个人认为有兼家教.不然可在家教网站声明已无再家教或删掉
作者: josephHPSH (SG)   0000-00-00 00:00:00
去当老师就好啦XDD
作者: wwwea   0000-00-00 00:00:00
网站的部分我看了看觉得真汗颜 这种程度是我会挖个洞埋了...多数是空泛的论调跟虚词 没有太多建树
作者: whale777 (鲸鱼)   0000-00-00 00:00:00
推 去当老师就好了 当工程师被干而已XD
作者: kuan93   0000-00-00 00:00:00
当老师可以.但是要赔公司奖助学金.他肯吗?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0000-00-00 00:00:00
先等全部集数出完再说吧 不要断尾阿XD
作者: kuan93   0000-00-00 00:00:00
若有家教唯一证据就是找出被他教的学生来证明.
作者: kira123 (蓝)   0000-00-00 00:00:00
我比较想知道为什么原PO一直说要拿公文作证明..乡民根本不在意公文上面写什么吧..只要原PO一句斩钉截铁的"那时绝对没有从事任何家教或兼职活动" 不就好了..?而且说真的...那篇家教版的文真的让人感觉你就是要边工作边家教 当然事实也只有原PO清楚 乡民都只能猜而已
作者: marx1988 (马克斯一九八八)   0000-00-00 00:00:00
原PO就算真的有接也不能在这边承认吧 不然就要赔钱囉XD
作者: cha122977 (CHA)   0000-00-00 00:00:00
原PO现在承认搞不好有被告的可能@@?
作者: HOMEWA (回家的蛙)   0000-00-00 00:00:00
我对原po有没有兼家教没什么兴趣 我比较想知道如何与公司还有内政部争取权益
作者: RXIJDIL (S.C)   0000-00-00 00:00:00
我也比较想知道怎么与公司争取利益,家教有无对我没差
作者: sharek (...)   0000-00-00 00:00:00
tutor:#1CiCJoHQ need_student:#1IRVru-D ...
作者: yfr   0000-00-00 00:00:00
一旦他有兼家教,他之前所PO的文也只不过包著一堆谎言的故事意图牵动其他人的情绪来为他的遭遇感到不平他所争取的权益根本没有立足点,这样也没有差别吗?你大可发篇声明文,告诉大家你本着天地良心,绝无兼职可是你只是要给我们看公文,而且许多人都感觉你在避重就轻
作者: a3268403 (a326)   0000-00-00 00:00:00
也可以问问刚初跟原po共事的同仁,实际情形是如何?
作者: sharek (...)   0000-00-00 00:00:00
到tutor可以了解事主的一些价值观......唉
作者: Mudders (狠心就是最好的良药)   0000-00-00 00:00:00
公司跟原po都有问题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0000-00-00 00:00:00
看完也不用问了 他只是想用家教没薪资单来当作未兼职证据然后还把2011年~2013年后的文章删掉...还有有DEL版可以查别再自欺欺人了Orz...也许找漏洞是一种成就但你要我们这些感同身受的人情何以堪
作者: matinjf (小Q)   0000-00-00 00:00:00
说实在的看了系列文,我只是觉得应该不会有人无故被搞两次
作者: Chuan5566 (å…¨56)   0000-00-00 00:00:00
原原PO根本就规定魔人,在台湾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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