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看起来针对兼任社团指导老师)
校教职员于办公时间内在服务学校兼课
教育局84.9.16北市教人字第52350号函转教育部规定,有关学校教职员于办公时间内在服
务学校兼课,与在校外兼课相同,依规定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得支领钟点费,且每周并计
不得超过4小时。次查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四条第九款规定,参加本机关举办之活动,经
机关长官核核准者,给予公假。准此,渠等人员兼课地点虽在校内,依上开规定仍应请公
假。惟查担任校内社团指导老师,其活动不出学校范围,且每星期均出席固定时段,如依
规定每次填具假单,将不胜其扰,差勤管理亦生复杂,造成借用其专长之美意减损。综上
,得由相关处室统一造册,于学期开始即交由校长批示给予公假,再由人事单位列管。(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94.1.21北市教人字第09430415900号)
※ 引述《jazonleeb (Life蛰拙)》之铭言:
: 手机发文,排版可能不佳,请见谅。
: 藉标题分享梦境里的案例,如果和现实相符,一定是巧合
: 先讲结论‥
: 公务员可以上班时间不请假担任教学工作兼职?可以
: 可以兼职不事先报备经机关首长同意?可以
: 兼职捞完钱,事后报备补签呈?可以
: 这结论经廉政署及政风室核定在案。
: 发生地点:某国小
: 主角:公务员(以下代号gg) 人事主任(以下代号yy)
: gg在111学年开始担任社团老师,下午2点或4点还在上班时间就去上
: 社团,112年中yy突然发现gg在担任社团老师(平常社团钟点费核章都没在看?) 询问gg为何
: gg回应因为之前yy默许他下班去教学活动,gg就接受这理由。
: 某甲知道gg兼职情况后,112年8月向廉政署检举,廉政署函转地方政风室办理,
: 回函大意说经检视资料,查无不法。
: 某甲再回函,检举gg在被检举后,伙同yy补兼职同意签,政风于一星期后回函,这样符合公
: 务人员服务法规定。
: 从这梦境故事可知,原po不用担心要上签报备什么的,也不用去铨叙部要函释,人事或政风
: 根本懒得查,廉政署也只函转不介入,
: 被检举后和人事撒个娇补文件就可以过关
: 继续捞。
: 再次强调,一切都是作梦,如和事实相符,都是巧合…
: ※ 引述《liunhow (光武刘秀)》之铭言:
: : 事隔多日,铨叙部终于回应了......
: : 一、本案所涉相关法规及解释如下:
: : (一)公务员服务法(以下简称服务法)第15 条规定:“……(第2
: : 项)公务员除法令规定外,不得兼任领证职业及其他反置
: : 从事同种类行为之业务。但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
: : 社会公益性质之活动或其他非经常性、持续性之工作,
: : 且未影响本职工作者,不在此限。(第3 项)公务员依法令
: : 兼任前2 项公职或业务者,应经服务机关(构)同意;机关
: : (构)首长应经上级机关(构)同意。(第4 项)公务员兼任教学
: : 或研究工作或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围体职务,应经
: : 服务机关(构)同意;机关(构)首长应经上级机关(构)同
: : 意。但兼任无报酬且未影响本职工作者,不在此限。(第
: : 5 项)公务员有第2 项但书及前项但书规定情形,应报经服
: : 务机关(构)备查;机关(构)首长应报经上级机关(构)备
: : 查。……(第7 项)第2项、第4项及第6项之行为,对公务员
: : 名誉、政府信誉、其本职性质有妨碍或有利益冲突者,
: : 不得为之。……”依上开规定之立法说明,所称“教
: : 学”,系指公务员于学校、补习班、训练机构或民间公
: : 司等场域传授专业知识或生活技能等。
: : (二)本部本年10 月26 日部法一字第1125625598 号电子邮件略
: : 以,服务法第15 条规定系为避免公务员兼职而影响公务
: : 推动或利益输送,而予适度限制,尚非全面禁止公务员
: : 兼职,又公务员兼职态样众多,且各机关(构)业务性质迥
: : 异,是其于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未影响本职工作之
: : 事务,究属服务法规定何种兼职态样,而分别应经权责
: : 机关(构)同意或备查,尚需就各该公务员本职业务性质丶
: : 兼职之类型、工作情形、时间长短及频率等予以认定,
: : 爰有关服务法第15 条第2项但书所定“非经常性、持续性
: : 之工作”,实不宜仅以公务员从事该项事务之次数或天
: : 数等要件作齐一之评量标准,仍须分别就个案具体事实
: : 认定之。
: : 二丶兹以本部为公务员服务法之法制主管机关,历系阐明服务
: : 法之立法意旨及相关补充解释,作为各机关认事用法之依
: : 据,并尊重各机关本于权责所为之事实调查及认定。是据
: : 您电子邮件所述,您欲于公余时间从事补习班批改作文之
: : 工作,倘有给予被批改者相关建议,例如向被批改者说明
: : 文体结构、修辞语法或提供修改文字等,尚合于服务法第
: : 15 条第4项所称教学之范畴;如仅系给予评分或等次,则难
: : 谓为该项所定之教学,即可能为同条第2项规定之“同种类
: : 行为之业务”。是您拟从事之批改作文工作究属服务法第
: : 15 条第2项规定所称“反置从事同种类行为之业务”、同项
: : 但书所称“其他非经常性、持续性之工作”之情形或同条
: : 第4项所称“教学”工作,因涉具体事实认定,仍应由您服
: : 务机关(构)或上级机关(构)了解您实际从事情形本于权责依
: : 法审认之。
: : 以上......
: : 所以,改作文且给予评论、修改文字,符合教学,可以兼职。
: : 如果是只给分数,则不算教学,不能兼。
: : 然而,补习班又不是吃素的,最好是随便给个分数就能领钱。
: : 结论就是.......可以兼职批改作文!
: : 今天拿这个函释去人事室,
: : 课员说:阿你当初又没讲清楚。
: : 我说:我已经说我要线上改作文,修改文字,写评语。
: : 人事主任:(低头做他的事,不愿面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