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文中承认错误的是当退休人员活超过平均寿命,面对长寿风险时的延寿年金,过了18年
到了目前仍未订出延寿年金机制
并不是劳退新制有误,劳退新制改了劳工看得到领不到的状况,楼下推文一直有人曲解此篇
重点
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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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一个画在空中的年金保险制度
公教退抚制度革命性的转型,从早期的恩给制,公教人员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到现行的相
对提拨确定给付基金制度,不论如何,国家仍然要负最终的给付责任。
目前铨叙部与教育部推出的确定提拨制,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帐户储金制,未来新进入公教职
场的教师与公务人员ㄧ体适用新制,从铨叙部与教育部的简报说帖看来,除了提拨率超高之
外,其他的内容几乎都是抄袭我早期参与设计规划并已施行的劳退新制相同,也就是个人的
退休责任个人负责,不再有世代互助,代代相传的问题,也不会有同侪之间的互助互惠的功
能,说穿了就是极端个人主义的思维,美其名是基金制,其实这个基金大水库不只是代代独
立,甚至于可以说是家家都是独立的个体户,二十年前我在参与推动的时候,称这个制度叫
作“自了汉”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好坏当然有其优缺点,主要的是解决所谓的世代矛盾问题
,但这个制度最大的盲点有二,其一是自负盈亏,而且无法应付未来可能的通膨消费购买力
问题;其二是这不是年金制度,这只是个分月给付的储金制度,他不能保证参与的人可以领
到往生,只是把自己在职期间提拨的所谓退休金分期领,领到户头归零为止,说穿了不过就
只是个储蓄制度而已。
铨叙部与教育部吹嘘未来储金制超高的所得替代率,参与这个制度40年,所得替代率可以高
达108%,如果用退休人员服务平均值换算也可以达90%,表面上看来似乎不错,但主管机关
主其事者却轻忽参与这个制度人员的负担能力,只谈给付,轻描淡写的谈负担,今天我们先
不谈这个议题,我们来探讨未来给付上的主要盲点。
这个盲点就是公教人员帐户上的储金加上可能的收益,只能分配到参与这个制度人员的平均
余命结束,当户头归零的时候,从此不再有任何帐户上的退休给付,按照主管机关的说法,
退休公教人员的平均余命可以到84岁,也就是说84岁之后的岁月所有生活需求,就只剩下公
保年金给付来支撑,众所周知,公保年金给付不如劳保养老给付,单靠公保年金给付是不足
以养老,因此制度设计上出现了一个让人不解的“年金保险”,我在推动劳退新制时称之为
“延寿年金”,“延寿年金”这个辞,学理上找不到,是我在文宣推广时创造出来的名辞,
最后大家琅琅上口,竟也能自圆其说,公教退抚改革抄袭劳退新制,文宣上用的是“年金保
险”。
请大家先看劳工退休金条例第二十五条:“劳工开始请领月退休金时,应一次提缴一定金额
,投保年金保险,作为超过第二十三条第三项所定平均余命后之年金给付之用。
前项规定提缴金额、提缴程序及承保之保险人资格,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这就是俗称
的所谓的“延寿年金保险”的原始条文,这一条条文是当年立法之初,我半夜灵感出现,起
床案前写下来的文字,最后立法院朝野双方协商同意认可,成为推动劳退新制的重要内容。
当年我可以侃侃而谈的推销劳退新制,口沫横飞的畅谈延寿年金的创意,但民国93年劳退条
例通过,94年开始启动劳退新制,迄今已经18年过去了,请问劳退新制下的“延寿年金保险
”在哪里?是不需要定了?还是定不出来?
劳退新制实施18年了,整体制度的重大缺口,劳工平均余命之后的退休生活要依赖什么收入
?迄今无解,为什么?年金制度是个危险分担的制度,年金制度的风险在“长寿”,对年金
给付而言,寿命愈长,风险越大,劳退条例当年试算的延寿年金起始参与年龄是60岁,平均
余命是80岁,想想看一群高风险的老人聚集在一起,怎么分担风险?60岁参加保险,80岁开
始领钱,制度在极高风险下,费率要多少才能维持收支平衡?劳工退休金的实际所得本来就
是偏低,有几个劳工到了六、七十岁,在没有工作,没有薪资的情况下,还有能力支付高额
的年金保险费,台湾俗话说的好:生吃都不够,还能晒干?这就是迄今为止,劳工退休金新
制定不出来所谓的“延寿年金”的主要缘由。作为制度设计的始作俑者,今天不得不承认自
己当年的错误。
没想到,公教人员新的退休制度规划,却为改而改,当年劳工退休制度是因为旧制看得到领
不到,权宜之计,不得不采行储金制,今天的公教退抚改革的原因不是领不到,而是领得偏
高,铨叙部与教育部没有针对问题去解决,却不用心的去抄袭本来就有极端缺失的制度,最
后的结果却是让未来的新进公教人员,在职期间负担极高,高到难以承受,退休之后、又不
能十足养老,请问这样的所谓改革好吗?对吗?
推动公教储金制度的学者专家们!请你们摸著良心告诉我们的社会大众,未来的所谓老人(
超过65岁)的年金保险制度,费率要多少?84岁之后,又能领到多少?也请你们告诉未来的
公教人员,他们承担得起吗?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有能力开办这样子的年金保险?
谈了这么多,无奈的是适用这个储金制度的公教人员还没有“诞生”,他们没有机会表达意
见,就算有机会也不知道制度的好坏与盲点,老朽为过去在职期间设计的制度感到不安之余
,期待公教人员的制度设计上不要步其后尘,也盼望有识之士能一同站出来把关,特别是立
法机关的立法工作者们,老朽只能言尽于此了!(李来希)
转贴自李来希前辈脸书(已经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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