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由摘述
一、机关的主计室(需求单位)想小额采购汰换沙发椅垫数个,每个单价2500元,采购单
位通知厂商至现场看,主计室当场请厂商减价至2200元,厂商当场表明那就依厂商所能提
供的款式选择。
二、厂商提供报价单后,主计室签公文要采购,并要求采购单位再跟厂商议价,议价结果
最终减至每个2000元。
三、公文签准后,厂商传了几个布料及皮革款式让主计室选,主计室对于款式均不满意。
另厂商的认知是提供的项目为皮椅垫或布椅垫,每个2000元;主计室的认知是应该是跟原
本汰换的椅垫一样,买皮革包覆的椅垫本体+外层布料保护套,每个2000元。
四、采购单位跟主计室建议,当初跟厂商议减价,厂商就有表明若减价,仅能有限的款式
选择内挑选。另报价单跟签文仅有写椅垫,并没列出详细规格。
采购单位建议主计室的解决方案如下:
1、主计室提高预算重新签文,选择主计室想要的款式。
2、给主计室原报价厂商电话,让需求单位自行跟厂商沟通。
2、请主计室另上网找厂商提供报价单。
想请问的问题如下:
一、各机关的小额采购报价单,是由需求单位去跟厂商要?还是由采购单位跟厂商要?
二、厂商的名单一定要由采购单位提供吗?如果请需求单位自行上网寻找厂商,是否可以
?
三、各机关的小额采购惯例是会找固定厂商还是一直更换?譬如办公家俱、办公事务用品
等,供应商一大堆,各机关会经常更换不同厂商吗?
感谢大家的讨论与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