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我原为职业军人,于108年考上司法特考四等监所管理员,并办理保留。隔(109)年
5月退伍,未领退休金并入公务人员退抚基金,并于同年受训及分发,目前比叙、提叙至
委5本5。
军中各阶年资:少校2年、上尉4年、中尉4年(中尉年资已用于提叙)
请问,如果我于司法特考6年限制转调期限内,考上退除役特考三等综合行政(委5至荐7职
缺):
1.有关退除役特考分发后隔一年之特休年资计算,是否会被视为年资中断,而依再任当月
起至年底之在职月数比例来计算休假日数?
2.假设此时官职等委5功2,有关分发后之铨审,所核定之官职等为何?
3.假设于司法特考6年限制转调期限后,此时官职等委5功7,有关分发后之铨审,所核定
之官职等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