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假摔” 陈抗妨害公务无罪
联合报 / 记者简慧珍、曾健祐/连线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79780
黄姓退休员警前年因反年改,向总统车队陈抗时,被控妨害公务及伤害罪起诉,彰化地
院仔细勘验警方三十七个录影机和密录器的画面,又根据其他员警证词,发现警方高层
曾指示“如果有推挤就跌倒,直接用现行犯逮捕”,不要让陈抗者按气笛喇叭等,已逾
越警方守法基本界线,判黄无罪。判决中披露警方执法手法,引发热议。
判决书提及,“确保少数人的声音能被执政者及其他多数人听见,正是民主社会最可贵
的价值”,高层的指示和压力,已真正伤害了基层员警及国家的执法公信力,提醒员警
执法并非对长官的命令唯命是从,应恪遵的对象,唯有“国家的宪法与法令。”
判决中也提及,有员警作证时提到,黄先前陈抗时在总统车队经过鸣放汽笛,让警方遭
到国安局检讨,认为此举可能造成总统的驾驶官惊吓。所以在勤务前,分区指挥官就被
提醒,不得让陈抗者的手举起来,这样陈抗者就无法按汽笛喇叭,以免危及元首安全。
员林分局永靖分驻所长林圣智也接到“分局长”来电,转达员警“陈抗者出来的时候,
所有员警就贴上去,如果陈抗者有推挤的情形,就直接跌倒,其他员警就用现行犯逮捕
。”
黄前年十一月十日在员林大道欲向总统车队陈抗,被多名员前高举双臂包围,因高举右
手按汽笛喇叭,与执勤员警发生推挤,洪姓员警跌倒,被依妨害公务罪现行犯逮捕、起
诉。
法官逐一勘验警方的秘录器画面,发现黄男并未积极、主动出手攻击警方,且员警是因
曾被国安局检讨,为阻止黄按喇叭才一再碰他导致跌倒受伤,认定黄男妨碍公务之意。
法院并在判决书最后附记指出,能理解员警为治安冲锋陷阵,执勤遭恶意攻击本于维护
公务员尊严不容轻易践踏,但“当员警因服从上级不当指示”,执法手段已逾越应恪守
界线,法院无法视而不见。
法院更重话称,这些来自高层的指示和压力,实已真正伤害了基层员警及国家的执法公
信力,并称“本判决并非法官躲在舒适安全的象牙塔中”,刻意打击警方士气,而是出
于重视员警执法。并呼吁警界长官们,切勿对基层员警做出不当的指示或要求。
心得与评论:
大家都有学过行政法
对于上级的‘违法命令’‘不当指示’
不应盲目服从
有些公务员接受长官指示或交办某些业务
明知道长官这样做不对
却仍然照长官的不当指示去做了
这样不好吧?
如果大家接到老板(主管)的类似不当指示
大家会怎么做呢?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