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职公务人员调任办法第四条
简任第十二职等以上之现职公务人员,在各职系之职务间得予调任;其余
各职等人员在铨叙审定有案职系同职组各职系之职务间得予调任,并得单
向调任与铨叙审定有案职系视为同一职组职系之职务。
若我是新闻传播职系,职组名称为综合。
综合职组内,包含:综合行政职系、社劳行政职系、社会工作职系、文教行政职系、
新闻传播职系、图书史料档案职系、人事行政职系。
若我要转调综合行政职系的职缺,是否需要再补综合行政7科的20学分才能转调呢?
或是因为是同一个职组,可以直接调任。
看了法条很久,感觉是可以直接调,但又不是很确定。
谢谢各位前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