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调志愿,我理解的,应该是依照自己分数跟其他人的分数,依高低顺序来选择志愿
的顺序,举例来说:
1、如果我的统调分数是20分,A分数为21分B分数为18分
A志愿:花莲高分院、高等法院、台南地院、高雄地院
我志愿顺序:花莲高分院、高等法院、台南地院、高雄地院
B志愿:花莲高分院、高等法院、台南地院、高雄地院
2、那照理,A填上“花莲高分院”,我填上“高等法院”,B填上“台南地院”,我一直
都这样理解。
但,前阵子同事听学长说,不可以这样填,应该要先填比较有机会上的地院,而不是以最
想去的那个志愿先填,不然等到你想填的志愿,到时被别人先填走了,你就算分数比别人
高也填不到。意思是后面如果有一样顺序的,会先被刷掉
我觉得这讲法很奇怪,让我觉得困惑!
毕竟统调的情况,没有人知道,也没有公开,自己到底有几分、别人是几分填上的、到底
有没有开缺,通通都不透明,感觉就像一场赌注,只知道结果而已。
麻烦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