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便签我有上网查了一下,
有查到以下的答案:
便签:用便条纸置于来文上,上角订妥并加盖职名章后连同本文一起送核。
便签范例:如教育部来函以“便签”签办如下:
教育部○○○年○○月○○日函示“○ ○”本案拟陈阅后依部函规定办理。
不过还是有些搞不清楚,想厘清一下
1.“便”签不等于便条纸,但写在便条纸上核章也是便签的一种?下对上能用这种方式?
2.“签”是下对上的公文系统,长官对属官下达的不会是签?例如用个便条纸写意见并核章
退回公文。
3.长官用个便条纸写意见跟口头告知好像意思差不多,可若在上面核章的话是否就是公文系
统的一种 ?
4.承上,那属官要回复该如何回复 ?(尤其跨机关的,上级机关的长官回复下级机关承办
)口头报告?再上一次签?不会是在旁边贴个便条纸写意见吧
5.收到公文时直接在该公文下面写拟办:“圈圈叉叉,陈阅后文存”这也是便签的一种?
6.笔砚当中也有便签的范本,便签的形式是如何?不用主旨说明?
在下小弟弟我不才,一个便签搞的我好乱,
任职有段时间了但对公文程序还不熟悉,
周遭也是些菜鸟跟随便习惯的老鸟,
没人可解惑,望前辈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