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bird (胖鸟想飞)》之铭言:
: 各位前辈大家好,想请问大家:
: 公务人员保障法第17条所谓的“违法”,只有在长官的命令违背法律和函释
: 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吗?如果违背的是行政惯例或是内部奉核准的签,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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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主张适用吗?
: 我的工作是审理农民保险的给付案,今天长官突然要求我违背我们行之有年
: 、早已签奉核准的审理原则,对一位被保险人做出不予给付的处分,并且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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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的让他退保。
(1) 当然不行, 你这个审理规则应该没公告(我google不到),
跟交通违规裁罚标准不一样,... 民众没有对贵机关的审理规则产生法的确信
, 机关没有裁量限缩到零的问题
所以当然不适用
(2) 另外, 你这个 case怪怪的
a. 一般: 长官违反审理规定, 硬要你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