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办公文的一些小缺失影响是否很大?

楼主: talesb72232 (aa)   2019-11-24 14:14:24
※ 引述《kyoiku (生死间有大恐怖)》之铭言
: “状况1”
: 中央来文主旨写请于文到5日内确认并函复,
: 但是案情确认后签上去到发文真的很赶......
: 假设不小心延迟一日后才回复,
: 承办人之后会不会有什么潜在的惩处?
不会有惩处
这种情况就直批
: “状况2”
: 会勘纪录忘了发......
: 假设会勘完后因为主管太忙,
: 会勘纪录送上去之后他似乎看完之后就忘了,
: 承办也没有去追主管,所以没发文给会勘机关,
: 虽然不是什么重要的案,之后会否有潜在的处罚?
不会
用二层或三层决发文
: “状况3”
: 上签给钧长回来后须让长官及科长盖复阅章,
: 因为是签稿并陈又赶着当日下班前发文,
: 所以下午拿到签之后没有复阅(长官不在)就立马发文归档了......
: 这样的缺失会不会日后有什么危险,ORZ
: 3Q
不会
档管会叫你补盖
作者: yan761031 (彦)   2019-11-25 17:46:00
来文有压时限的公文属于限期公文,可做电话纪录请求来文方同意展延回文期限 不然都算是承办人逾期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