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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代表处政治组组长“口译哥”赵怡翔因为不具外交人员资格却出任驻美代表处政治组
长职务,饱受到外界质疑。对此,监委仉桂美、江绮雯、刘德勋今日提出调查报告表示,
外交部严重混用机要人员及聘用人员之进用机制,且赵怡翔聘为一等咨议未符相关资格条
件规定,有明显疏失,监察院也在今日通过对外交部之纠正案。
三位监委表示,外交部聘用赵怡翔为驻美国代表处一等咨议,依“行政院暨所属各级机关
聘用人员注意事项”第5点之附表,比照荐任第9职等与驻外一等秘书之待遇。聘用期间若
驻美代表离职,赵怡翔应随同离职,称之为“具机要性质之聘用人员”。外交部表示因部
分驻外机构特任馆长有进用“具机要性质人员”之需要,因此自89年起于驻外聘用预算员
额内,控留5个员缺供特任馆长运用,得免经公开甄选。
三位监委指出,按“各机关机要人员进用办法”第4条第1项规定,各机关进用之机要人员
以协助“机关首长”实际从事机要事务相关工作为限,驻外机构特任馆长非二级机关首长
,依法应不得进用机要人员。
三位监委批评,外交部任用赵怡翔的做法无法律依据,且挪移聘用人员员缺供特任馆长运
用,又将赵怡翔于任机要人员期间铨审之官等职等做为其担任聘用人员月酬之计算基础,
违反“公务人员俸给法施行细则”第5条第2项规定,严重混用机要人员及聘用人员之进用
机制,有明显违失。
三位监委另指出,赵怡翔聘为一等咨议未符相关资格条件规定。按相关规定,一等咨议前
三类资格分别为“博士、硕士、学士+重要工作经验4年、8年、12年”,有学历及重要工
作经验年资之明确标准。
三位监委表示,硕士学历的赵怡翔,因为重要工作年资未达8年,不符第二类资格条件。
并称依其经历,最宽松认定以105年5月20日起担任时任国安会秘书长吴钊燮之简任机要秘
书起算至108年1月5日,重要工作年资尚不满3年,连二等咨议的资格都不符,充其量仅符
合三等咨议资格条件“得有硕士学位”。
三位监委表示,赵怡翔聘用为一等咨议之资格条件为第四类“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程度‘
相当’之研究及‘工作经验’者”,与前三类之资格条件相较流于空泛且更为宽松,难具
有资格条件筛选功能。且外交部认定赵怡翔符合“相当”之理由之一为英语口译能力极佳
,但就外交部众多现有驻外外交领事人员而言,精通英语应为受有外交专业训练者之重要
基本能力,既然系外交部现有人员所能担任者,则聘用赵怡翔为一等咨议即不符合该限制
要件。
三位监委指出,纵然吴钊燮表示,赵表现不输专业外交官,目前在外交部里很难找到符合
需求的人,肯定其能力足以“适任”驻美国代表处工作,亦无解于赵怡翔一等咨议“不适
格”之先决条件,吴钊燮弃具有任用资格之专业外交人员不用,执意聘用跟随其多年之机
要,有明显违失。
心得:
只能给监委一个赞,明显吴音宁式酬庸的人事任用,视整体文官体系于无物,仅凭
英文能力佳就擅自安插自己人担任要职,对于有外交人员资格且年资更深的文官朋友
相当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