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借三楼却顺便使用二楼场地可否告侵入民宅

楼主: junseimika (masa)   2019-05-27 12:29:41
※ 引述《iivvine (我是小蜜)》之铭言:
: 又是活动中心的事...可是这次是民政课的活动中心...非本所...
: 昨天有人来借活动中心...可是他不想缴租用费...
: 听我同事说他去找了同市别区的小学出面借...
: 是市政府所属机关没错...但是这是属于私人请托并非因公务...
: 如果该校拿不出送府核定的活动计画或其他足资证明因公务举办..
: (我这边也会有学校来借..名目都是办毕业典礼..这就算因公务...)
: 很抱歉也是要收租用费和保证金还有冷气费..
: 但是呢那一间三楼的冷气还没验收...所以不能用..
: 因为一二楼那一天都有人使用了..所以他只能借三楼的而已.
: 他竟然跟我同事说如果一二楼结束之后他就要下去用...
: 他都敢这样说了...那三楼的冷气会不会偷偷用..
: 总不可能把他的冷气卡没收或归零吧>>??
: 如果他跑去一二楼使用可以告他入侵民宅吗??
: 如果这种人不即时遏止的话以后就会吃定我们了...
: 如果是我的话我直接就说不借了...管他去找学校还是议员...
不知道你那边是哪一个县市 想看一下贵县市的场地租用办法...
以高雄市来说公务使用只是免除场租费
还要以资证明租借理由是公务
就算是公务也仅是"得"免除场租
水电都要另外算啊
不然那个活动中心空在那我就一直跟你借
电费你都自己吞不是有点怪怪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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