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碰到占缺不做事的主管怎么办?

楼主: lacunary (devil red)   2019-05-25 22:25:05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铭言:
: 所以齁......真的一代不如一代.....
: ※ 引述《lacunary (devil red)》之铭言:
: : 强者我主管
: : 1.自己以前当承办人签办过的公文 自己完全没印象
: : 还问为什么以前"我"要这样做
: : 明明我把他以前签办的影本都附在后面
: : 我也不过是顺着以前的逻辑继续办而已 难道要我现在桶他刀吗
: : 至于以前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应该比我清楚才对
: 那....你的签办概念与行政逻辑,法令规范出处,又是什么呢???
: 你顺他? So ?? 你的见解又是什么呢???
: 你只会抄,但,知道在抄什么吗??
: 难道每个案件都一样吗??
: 人事时地物通通都一样吗???
: 都用相同的写法吗???
: 都不用因个案作微调??
: 拜托....
: 以前我连自己的定型稿,还不是照样常常在微调.
: 人,不会成长吗?? 思想不会更精进吗??
: 不会因为接触外界的事与物,而有些许的改变吗??
: 半年一年前的做法,可以完全抄来用吗???
我只是顺着以前的逻辑去办
我并没有说我用抄的
因为我认为行政机关对于同一事件同一当事人的申诉
前后口径应该一致
就算那个人又牵扯了一些其他事情
机关对于这件事情的态度既然已经定调
纵然有些许不妥
既然现在的承办人是我
我就愿意承担
我只是觉得之前定调(至少有参与)的人不应该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 : 2.自己最近核过个文 也不一定有印象
: : 像最近某个中央法令修正
: : 修正法令的来函都陈核完毕 他也有盖章
: : 我跟长官报告事情的时候附带提到某法令最近修正
: : 他板著脸问为什么我都没跟他讲修正的事
: : ......
: : 难道主管机关改法令也要打电话来耳提面命才算数吗?
: 笑笑啦....现在小承办水准就这样啦.
: 先扪心自问,问自己是怎样签存方法,好吗???
: 我就举我的作法啦.
: 以前我的签,碰到这种法规修正的呢
: 会在说明项特别写明
: [ 本次法规修正第 XXX条,第 XXX条,系修正XXXX以及XXXX(详如附件). ]
: 然后上法务部网站下载打印一份(有必要时会印旧版,并标注对照),
: 把修正的地方用红笔圈出来
: 长官看签,不用整部法规从头到尾看,去找哪边修正.
: 他只要看红笔圈出来的地方就好.
: 然后会办到相关课室,最后文存(如有必要,会签说:另转发给相关机关参照)
: 好了,我的作法讲完了,你要不要说说,你是怎样签存的??
本单位一向的作法就是直接函转所属
必要时以email转知单位内相关同仁
因为单位主管交代过
法令修正的来函一定有修正总说明&对照表
单位主管还说我们再整理一次也不会比主管机关高明
他宁可直接看来函附件
maniaque君遇到的主管机关竟然要大家自己上法务部网站查找整理
实在是太不道德了
但是
就算我的签办简单了点
也不代表盖过章的人可以好像完全没看过的样子
还去质疑我知情不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