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齁......真的一代不如一代.....
※ 引述《lacunary (devil red)》之铭言:
: ※ 引述《xo7796 (汐华 初流乃)》之铭言:
: : 朋友在某公职部门,某主管因为是跟上面的长官是好朋友而升起来的,结果上面主管纵容
: : 他不做事,等于几乎是领主管的钱做基层的事,对单位风气很伤,有山靠升到了就能摆烂
: : ?这有违法之虞吗?有案例吗?要检举是跟哪单位检举,会有用吗?
: 强者我主管
: 1.自己以前当承办人签办过的公文 自己完全没印象
: 还问为什么以前"我"要这样做
: 明明我把他以前签办的影本都附在后面
: 我也不过是顺着以前的逻辑继续办而已 难道要我现在桶他刀吗
: 至于以前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应该比我清楚才对
那....你的签办概念与行政逻辑,法令规范出处,又是什么呢???
你顺他? So ?? 你的见解又是什么呢???
你只会抄,但,知道在抄什么吗??
难道每个案件都一样吗??
人事时地物通通都一样吗???
都用相同的写法吗???
都不用因个案作微调??
拜托....
以前我连自己的定型稿,还不是照样常常在微调.
人,不会成长吗?? 思想不会更精进吗??
不会因为接触外界的事与物,而有些许的改变吗??
半年一年前的做法,可以完全抄来用吗???
: 2.自己最近核过个文 也不一定有印象
: 像最近某个中央法令修正
: 修正法令的来函都陈核完毕 他也有盖章
: 我跟长官报告事情的时候附带提到某法令最近修正
: 他板著脸问为什么我都没跟他讲修正的事
: ......
: 难道主管机关改法令也要打电话来耳提面命才算数吗?
笑笑啦....现在小承办水准就这样啦.
先扪心自问,问自己是怎样签存方法,好吗???
我就举我的作法啦.
以前我的签,碰到这种法规修正的呢
会在说明项特别写明
[ 本次法规修正第 XXX条,第 XXX条,系修正XXXX以及XXXX(详如附件). ]
然后上法务部网站下载打印一份(有必要时会印旧版,并标注对照),
把修正的地方用红笔圈出来
长官看签,不用整部法规从头到尾看,去找哪边修正.
他只要看红笔圈出来的地方就好.
然后会办到相关课室,最后文存(如有必要,会签说:另转发给相关机关参照)
好了,我的作法讲完了,你要不要说说,你是怎样签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