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看不懂落落长的推文串
其实这个问题很单纯
开标前两家投标,奉准改采比价程序开标,
开标后仅一家合格,
这时候是比价还是议价?
很简单,程序事项在开标前就决定了
两家投标,虽然一家不合格
可是人家问你几家投标的时候,你一定是说两家
所以两家厂商就是比价
底价于开标前定之
所以你的底价不会因为一家不合格而受到影响
直接决标就好
结案
作者:
railman (大鲁蛇)
2019-05-12 22:11:00万一厂商报价高于底价,是废标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22:19:00就比减啊,当天厂商没到场,请示主持人,另行通知厂商择期过来,指定日期时间,不来就是流标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22:22:00通知要以书面欧...
另外还要看投标须知,有的会写开标当天没派员,视同放弃减价,此时就只能废标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22:26:00这条有点风险......换个角度讲,那请问人到场,这个人却无权代表公司议价呢?你是不是要求出席人员同时具有议价身分,并且带上大小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22:31:00细则48条是 允许厂商出席,但你在开标前就要求厂商出席会不会超过六十条的授权范围???更不用讲,厂商事后到工程会咬你违反六十条规定你能跟工程会讲...已经在投标须知告知所有厂商应出席??不要乱改投标须知范本欧.....投标须知第29条,只有规范 "有权参加"厂商人数选项
没有乱改范本的问题,工程会都可以在公开取得电子报价单上面直接规定不给厂商减价的机会了,你觉得我只要求厂商开标的时候到场减价,会有什么问题吗?不要自己帮自己找麻烦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5-12 22:38:00需要额外加一条不到场视同放弃云云,早上查工程会有函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