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采购法议价疑问?

楼主: bota (llll)   2019-05-12 10:02:22
: 1.报价低于原先底价,决标予该厂商。
: 2.仅余1间厂商,应根据厂商报价重订底价做议价。厂商未到场以书面通知厂商减价。
^^
我看得懂原po的意思,
就是限制性招标, 议价(比价)要参考厂商报价订底价
这个条文其实很难操作
这个条文如果要操作, 原po这个状况, 应该要这样
(1) 事先签准, 不到三家也可以开
(2) 当天都没出席, 有一家规格不符, 有一家进入底价(这个程序有错喔, 注一)
(3) 开标前订的底价不应该开封, 要参考进入底价的那家的价格,
请机关首长重新订底价
(4) 机关首长如果订的底价比那家低1块钱, 宣布保留决标, 通知择期议价
有够麻烦,... 所以很多人就装傻, 假装看不懂法条,... 直接宣布决标,... 然后
被稽核到议价前, 未参考场商报价订底价(我就是这样干的,...因为终局几乎都一
样,....也没遇过, 政风会计有意见的)
注一: 为什么会说, 黄字的程序有错, 因为未达三家, 原底价不应该开封的(原核
定的底价废弃),
没开封, 你怎么知道, 有一家进入底价? 显然你已经打开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0:03:00
我在原PO那边补充了,照一般多采一次投标分段开标程序这应该是两家投标,因此应该是采比价而非议价但厂商两家均未到场,无法现场办理比价程序我是觉得怪怪的啦,因为"投标家数2" "第一段开标合格1"换言之,假如真照走法,你要先比价后议价不过,其实还好啦,反正是走 未达公告金额采购照标办法择符合需要者办理比价或议价程序没有很死,主持人可以裁示进入比价程序开资格封审标审完资格后,只有一家合格,主持人裁示一家符合需要本次开标到这,就办理后续通知厂商议价,会议纪录做好而若主持人裁示"直接进入比价"(未开封前),也没说不行那就进行比价作业,一开发现只有一家资格过关,然后进行比价(无厂商时),接着开价格封,厂商报价低于底价主持人宣布得标.....收工
作者: Crossbearer (该隐)   2019-05-12 15:11:00
我看不太懂注那边,我遇到的都是参考厂商报价后再在原底价标上重订底价,所以原底价都会开所以各位的都是用新的底价表重订底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5:15:00
bota 说的"黄字",原PO有补正,她们家这次是 "一次开标"价格跟资格资料放在同一封内看资格(投标的厂商文件)同时就会看到价格(标单)所以才说主持人认定是"一家",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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