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采购法议价疑问?

楼主: Terrykho (那个那个)   2019-05-12 09:17:39
各位先进好,目前在承办一件未达公告金额的财物采购。截标前2家厂商投标,开标后审
标结果1家未符规格为不合格标,仅1家价格标。2家厂商皆未到场。开价格后报价低于底
价。请问一下处理方式那种较为适当?
1.报价低于原先底价,决标予该厂商。
2.仅余1间厂商,应根据厂商报价重订底价做议价。厂商未到场以书面通知厂商减价。
由于采购法文中叙明一间厂商投标可当场改为议价,若为2间厂商投标似乎不太符合。请
问有相关函释或案例可提供解决方向?谢谢各位先进。
作者: wingstar (翼之星)   2019-05-12 09:19:00
看不太懂问题出在哪?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9-05-12 09:20:00
规格不符没谈拢怎么标出去?
楼主: Terrykho (那个那个)   2019-05-12 09:24:00
现在是仅剩一家是否需重订底价?
作者: romanmin (脑筋急转弯版在那?)   2019-05-12 09:25:00
如原签有签未达3家当场改限制性招标,又有进入底价,不是就决标予厂商吗
楼主: Terrykho (那个那个)   2019-05-12 09:25:00
投标文件有规格规范,厂商未达要求是的,原签有写采限制性。不过主持人认为剩一间应改议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09:28:00
靠~~~有够天~~~~转限制性就是 一家议价,两家比价 啦楼主,你是鹦鹉吗? 你抄前辈公文都不知道公文意思是啥?你的关键问题应该是 "两家投标,仅一家资格符合,该以比价或议价方式办理?? "吧.....比价是不可以先开双方价格标单的吧.....开了厂商标单,不就代表你们已经采一家议价方式???议价就是参考厂商报价,然后订底价.是不是当场? 阿你当初采购签有授权首长把重新核底价权放给主持人吗???厂商没来,主持人也没有授权,就照你原签写的,重新跑核底价程序,并且重新订议价时间,通知厂商开标结果,及议价时间还有,既然厂商报价低于原底价,表示厂商标到意愿合于机关那你们就把程序补足,通知厂商来议价吧...况且,工程会从来没讲 "重核底价不能刚好跟厂商报价相同"
楼主: Terrykho (那个那个)   2019-05-12 09:44:00
m大的处理方式恰好就是机关目前倾向的方式,通知另行议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09:50:00
可是呢,我觉得妳们家处理的怪怪的欧....你们明明只有两张标封,可以当场开吗??你们招标文件应该是 一次投标 分段开标 吧....
楼主: Terrykho (那个那个)   2019-05-12 09:55:00
是一次投标不分段开标喔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09:57:00
?????分段开标 是指 先开 资格封,审完合格才开价格封吧还是以是价格跟厂商资料放在同一封内???决定变更开标方式,应该是看标封数量,而不是资格合格量吧所以我才会说你们一开始好像不太对,就是这原因....
楼主: Terrykho (那个那个)   2019-05-12 10:06:00
价格资格全部放一起未分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0:15:00
假如真这样,妳们应该是走比价程序,直接宣布得标了可是妳们资格不先审,就直接厂商资料跟标单同一封??那若真照妳们做法,价格跟厂商资料放同一封,怎能先审资格这样很有争议欧....照这做法,妳们应该直接走比价,只是因为厂商资格不符不得决标予该厂商,而已次低的合格厂商为得标厂商(50条)
作者: bota (llll)   2019-05-12 10:21:00
不会有争议啦(指大到让厂商异议申诉),...顶多又是行政瑕疵因为你走50条, 还是那家得标,...所以分段不分段结局都一样,... 这又是一个误解法条的例子误解 比价(不分段) 跟 议价(分段)的差异一个是: 到程序后段才判不合格, 决给次低标一个是: 程序前段就踢掉, 价格封不开不影响ps: 这个微小的差异, 已经很细了,... 高手才看得出来大部分的稽核委员都不见得有这个能力maniaque: 可以去考律师执照,...专接采购法的诉讼很多公所应该会被你电爆(公所其实都随便乱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0:41:00
其实不管主持人裁示比or 议价,最终还是那家得标只是你要写开标记录要写好....像这个案子,我的看法就是偷懒一点,就是直接比价(反正厂商都没来),开下去,然后用50条踢掉资格有问题那家由次高价(次高价已进入底价)宣布得标,收工....阿要是这家厂商本身就是最高价,那更简单啊白板记得写上价格,以及次低价 注记 资格不符因为是一次全开,各厂商都有资格进来比,可是资料错的厂商,就算报价0元,也不能决给他因为50条就是这样写的上面写错了 ..."由次低价(次低价已进入底价)"其他请乡民自动修正53条的比减价格,是在厂商高于底价才有得比减若已经都进入底价(资格均符合时),自无比减的的必要本案主持人说比价,然后写一写发现都进入底价,但一家资格不符,自不得决给资格不符厂商(如其为最低价时)所以一次投一次开,本案个人认为主持人宣布比价然后资格符合的那家 价格已低于底价,就可以宣布得标了毕竟妳们这次采的是 "一次投标 一次开标"所以以投标家数决定比价或议价,个人认为较为妥当即使厂商未到场也是开,反正如果合格厂商报价高于底价也是走60条通知厂商来办理减价.入底价就是宣布easy ~~~
楼主: Terrykho (那个那个)   2019-05-12 11:32:00
感谢m大指教,看起来选择比价或议价的依据是看上段的开标结果。不分段开标就是以投标家数,分段开标就是以审完资格规格标后开价格标前家数为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1:32:00
不对....以投标家数决定类型只是你家就算这次转议价,程序走完,也决给厂商顶多就是哪天稽核被当到,记个缺失.....:D就像分段投标,细则44说明,第一阶段如已三家投标其他阶段的开标,自不受三家厂商之限制从此可以得知,系以几张投标标封决定是否开标以及开标类型(如未达公告,未满三家可以签转限制性招标)而我前面所提到议价,主系让妳们误用的后续处理修正方式主持人很大的,他说议价了,那就是把议价程序走完而又如何在机关利益与厂商权益之间取得均衡就是一开始所讲的"方法"....
楼主: Terrykho (那个那个)   2019-05-12 12:06:00
糟糕,看来程序还是不够完备@@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2:15:00
我是你的话,头都洗了,就把头直接顺道剪一剪啦不然你不怕这家应该得标的厂商,直接去工程会检举你吗?所以才说这是缺失,被念一念,说下次改进,就好了你怎确定下次还是这家厂商得标??就像我讲的,比价议价差别而已,实质上还是只有一家独角戏你也没写主持人怎裁示的欧...漏看了,你推文有讲主持人说改议价那你就"照主持人讲的做"啊,不素跟你讲"主持人很大"吗?主持人说口渴想喝饮料,你会吐槽说"主计没签准买饮料"?还是 直接去冰箱拿饮料,还是 85度C 买一杯咖啡给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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