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年冬】3次考上警察仍梦碎 男怨:长官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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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0
这个年难过了!时任新北市警局中和第二分局(现合并为中和分局)锦和所的1名男警,
2015年因22次申诫遭免职,提告败诉后,接连在前年、去年考上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四
等考试,却因“身体质量指数”(BMI)超标,及“警察人员人事条例”规定“免职不得
再任警职”,一生从警梦碎。目前无业的吴男表示,已向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复
审,“纵然机率只有1%!”警政署表示,警察规范较严格,建议吴男可考其他公职。
“当警察是我从小的梦想!”吴男(25岁)话说得笃定,很难想像眼前这个177公分高的
大男孩,竟在警专毕业从警的隔年,因奖惩相抵累计22支申诫,领到象征警察生涯毕业的
“免职令”。令人好奇的是,刚下部队的菜鸟不都战战兢兢,怎会被记了这么多处分?吴
男直言“我是被害的!”
这22支申诫怎么来的?吴男解释,2015年6月21日凌晨,钟姓女子报案说在网拍买礼券被
骗,当下请她回去等卖家回复,数日后打电话请她来制作笔录,但对方直说报警不见得有
用,且很忙没空不想来,吴男只好在“工作纪录簿”及“公务电话纪录簿”写下相关资料
,即被主管以“推诿受理刑案报案”为由记小过2次。
2015年9月21日,吴男休假骑乘大型重机,闯红灯遭警拦查开罚,原以为缴纳罚锾就此了
结,“殊不知这件事情传到我主管的耳朵里面,然后他再补我1支小过!”这2次处分相当
于9次申诫;翻开吴男奖惩明细,2015年10月间,吴男分因推诿受理刑案报案及勤务未穿
防弹衣,合计被记4小过5申诫,“我到最后,犯了任何一点疏失,都会被放到最大去检视
!”
吴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后判吴男败诉,2017年吴男考上“公务人员
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四等考试”,却因免职后暴饮暴食,体重飙破100公斤,体格检查
表第2项“体格指标项目”BMI达32,超过标准28,判定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吴男力行减重隔年再考,再次通过“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四等考试”,体检过
关后,2018年10月19日分发至宜兰县警局罗东分局交通分队进行实务训练,宜兰县警局勾
稽发现吴男曾任警员遭免职,警政署得知后函释,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10条之1第1
项第2款“其他违法犯纪行为依法予以免职处分”,吴男不得再任警职。
吴男表示,受电影《警察故事》、电视剧《波丽士大人》影响,从小希望可以从警,“去
帮助那些需要被帮助的人”如今却被认定违法犯纪免职,付出代价后想重返警界,却因警
察人事条例规定,一生从警梦碎,考前也不知遭免职终身不得从警,如今青春岁月全赔了
进去,“基于对自己负责,基于对我这份梦想的负责,这个(保训会复审)我不得不打!
”
警政署指出,警察属佩枪执法的特殊公务人员,社会对其品操工作风纪要求相对较高,警
察任用较一般公务人员有更严格的规范,因此免职不得再任警职,无独有偶,《法官法》
第6条规定“受免职处分确定,不得任法官”,但吴男仍可参加其他国家考试担任一般公
务人员。(特案组/基隆报导)
吴男从警事件簿
2012年 录取警察专科学校31期
2014年 警专毕业并通过103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
2014年10月 分发新北市警局中和第二分局锦和所
2016年1月 功过相抵合计申诫22次遭免职
2016年4月 保训会复审驳回
2016年12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
2017年6月 通过106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体检未过
2018年6月 通过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
2018年10月19日 分发宜兰县警局罗东分局交通分队实务训练
2018年12月7日 宜兰县警局发函吴男不得任用警察
2018年12月19日 实务训练期满离职
资料来源:吴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