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提
小弟是在国营单位服务
然后又是在管线类
所以工程案件数量其实非常多
然而有时候我家股长因为一些事情会到外面去 (EX:开会、会勘...等)
此时我就变成股长的职务代理人
有时候股内案件被上面催得有点急
此时同仁就会找我代理股长概股长的章
虽然常常只是程序上要跑的东西
风险性其实还蛮低的 (风险高的找我盖没意义 上层会打枪)
今天和别人讨论到这个问题
要留纸条或者跟被代理人说盖出去了哪些东西
到这个单位一年多是没有被要求说要这样做
但是有人觉得如果不跟被代理人说盖了什么
感觉蛮不尊重别人的
不知道大家觉得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