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852258 (Lion)
2019-02-11 12:00:44版上先进大家好,最近办个案子,会计认为有分批采购之嫌
案子是这样的
有一栋建筑物经鉴定后,认为有安全疑虑,所以装设监测仪器,每个月
记录一次,看倾斜度有没有超过容许值。
去年是用10万以下,一次签一年
今年也是用10万以下,一次签一年
同一家厂商
会计觉得如果是同一栋建筑物又是同一家厂商,短期间内无法处理
建物安全疑虑的话,这样似乎有分批采购的疑虑
我自己是觉得一年一约很正常,也不是短时间内的分批采购
请问各位觉得这样有分批采购的问题吗?请不吝赐教,谢谢
作者:
pk0943 (.)
2019-02-11 12:20:00这没违法阿
作者:
giya0825 (梦想*泡泡*)
2019-02-11 12:23:00一年一约,而且都10万元以下...不算分批采购阿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9-02-11 12:31:00正常
不然你问会计 他们觉得要签几年 那就办公开招标也可 (不过会计一定会说业务单位本权责认定)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9-02-11 13:13:00会计不都这样吗,说你这样不对但通常也拿不出什么标准综签你还不能写依会计室意见所以怎样怎样修正,会被痛骂如果请会计拿标准出来,就会放大绝说请业务单位本权责认定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9-02-11 13:30:00
会计都这样,叫业务单位自己认定,然后意见一大堆
不过,同一厂商第一年衔接第二年,没有安装费及拆卸费计价要注意项目
楼主:
b852258 (Lion)
2019-02-11 13:48:00我也觉得是矫枉过正,还要跟会计沟通,好累呀~"~
作者:
labil01 (拉比)
2019-02-11 13:58:00各司其职,会计专业不是建筑物鉴定,而是会计作帐。 另不用对会计过度排斥,难道没写“由业务单位本权责认定”,业务单位就不用负责吗?就本案来说确实有疑义,以细则第13条规定检视亦非列举分别办理的项目,小弟浅见可考虑以次年度采购需求无法事前确定,需视前一年度监测情形。
作者:
tery623 (tery623)
2019-02-12 11:35:00推楼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2 21:40:00另外,毕竟快要到10万,虽然法规赋予业务单位迳洽厂商但不代表你就可以因循迳找"同一家厂商"来采购你要叙明 "为何还要继续找这一家厂商的理由"会计问业务单位,请问是否有试着找其他能够提供相同服务的厂商来报价,试问,贵单位要怎样回应会计单位的疑问?不然,厂商根本没监测,拿一份去年相同的报告,调个数据交差,你能够防堵吗???? ^_^这不是不可能欧.....你看某个中油,不知不觉,库房的高价触媒被挖走多少了???要是每隔几年换一批人,每桶开来check ,会发生吗??
作者: petersburg 2019-02-12 22:28:00
小额采购一年一约~并没有说不行~会计应该是要你用后续扩充,上标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2 22:44:00以前办AED 租赁案,也是九万,签就写出给会计OK 的理由对啦,没有说不行,请问换成审计来抽问时,也是这种鸟理由?回头再去看看会计的提醒,让你先准备好充分的采购理由不然等哪天审计抽查发现,要求贵单位提出说明会计也只能把文转给你,请你好好回答,看是要怎样呛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