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是主计治国?

楼主: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7-10-10 19:00:36
分享个经验
大家应该都知道采购契约范本都有要求保险,并提供"收据"跟"保单"给机关留存。
敝机关的惯例是,付款时会附上保单,会计会帮忙看保单有无符合契约规定。
小菜鸟会计我就很认真地看啦,然后如果手边有保单收据的可以看一下,
收据上面会有小字注明如果是以票据支付保费,票据若失效则保单也失效。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保险公司配合厂商,都会"预先开立"收据,即使厂商没有缴钱。
所以,厂商可以不付钱,保单会失效!而且保险公司很诚实地告诉我很多厂商都这样做。
知道之后,我请业务单位除了收据之外,还要附上缴费证明...然后就被业务单位电了。
"哪来的鬼时间应付你们会计!!"
被电完之后我想了想,这的确挺扰人的没错,好吧那干脆我自己打电话问保险公司。
一问不得了哇,还真的没有缴清!这下业务单位总该听我的了吧?...结果又被电了
"保险费缴没缴清是厂商跟保险公司的事情!"
我试着说服他: "可是这样保单不能算合规定呀..."
业务单位抓狂放大绝了
"契约只说要收据,哪条规定说要缴费证明!!??"
菜鸟如我就被KO了。我想说,哼好吧算了你们自己负责。
可是好笑的是,在验收的时候主验要求要看保险,业务单位竟然说
"那个没问题啦会计第一次付款时都看过了!"
"那个没问题啦会计第一次付款时都看过了!"
"那个没问题啦会计第一次付款时都看过了!"
因为太惊吓了所以要说三次......
采购案件不会只有一次,
刚刚的案例,保费没有出现在合约的价目表里(可以说,保费是摊在契约价金中的)
但后来遇到的,是保费"单独计价",列在合约的价目表里。
这时候一样的又被我发现保费没有缴清,
这次我觉得你厂商没缴费还要我依约给付你费用!?不合理啊!!!
于是再度要求业务单位提供缴费证明,如果你觉得缴费证明麻烦,
那么由你们自行确认保费已缴清并写在验收纪录也可以!!
我觉得要求合情合理,结果呢业务单位放了大绝
"为什么以前都不用现在就要!!??"
然后我就要费力去解释情况不一样......
不过我同时也在想,这个是我的问题吗?是我的责任吗?
为什么同样一件事,A很感激我发现了问题,而他也觉得这是问题
而B却只觉得这根本不是问题,是我在找他麻烦呢?
这个到底是不是问题?我到底是不是在找麻烦?
别说有烂的会计,会计也会碰到很多不认真工作想闯关又爱骂会计的人,
只希望大家能互相理解。
我尽力去理解业务单位的难处,看能否帮他或者跟他讨论一个折衷办法。
我也跟业务单位说我的立场,希望他们能理解。
很多人能理解我们,很多人不能。
不认真做事又不能理解的人,我当然也不想帮你了。
※ 引述《grmoon (露儿)》之铭言:
: 树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写这么长,我觉得我就是个白痴……)
: 我完全不反对会计职系里有那种,看心情核章、退件的人物存在,但不要跟我说业务单位
: 就没有。
: 会觉得会计这种人比较多,那纯粹是错觉,因为会计要应付的业务单位太多了,各位看看
: 自己机关里,你的会计窗口一个人面对几个科室?或是几个局处?
: 你在想想你的窗口上面的主办会计,他对应的是多少人?
: 所以会计一个烂,就会牵扯到很多科室,不像业务单位的科长再烂,也只有那个科室受苦
: 而已,但其实会计的烂人不会比较多。
: 遇到这种人你能怎么办?如果你的主管都看心情退你件,你怎么辫?等他退休 (可惜现在
: 要等到65岁了),等他调走,不然就找更上面的人处理。(当然你也可以自己调走)
: 其实会计也是一样的,你以为机关里的会计就不怕你的首长吗?你的首长是会去跟主计处
: 长嚼舌根或告状的,主计处长听到不会问吗?不会处理吗?会计主任也是会怕的。
: 再不然,会计主任四年就会调动,撑过四年比起来还是比等退休好一些些。
: 遇到烂人的解法就这样了,当然也欢迎各位提解法。
: 扯远了。
: 先说我真的没读过行政法,法学素养我想我真的没有,就算我现在开始唸、或是主计训练
: 时教这个,也不会比你们苦读过的人来得强,各个职系都有自己的专业,也不是只有会计
: 没考行政法,不要特别强求会计是个全才。
: 现在,我就以我微薄的知识,先给大家看一下会计法第99条:
: 各机关主办会计人员,对于不合法之会计程序或会计文书,应使之更正;不更正者,应拒
: 绝之,并报告该机关主管长官。
: 前项不合法之行为,由于该机关主管长官之命令者,应以书面声明异议;如不接受时,应
: 报告该机关之主管上级机关长官与其主办会计人员或主计机关。
: 不为前二项之异议及报告时,关于不合法行为之责任,主办会计人员应连带负之。
: 为什么会计很机车要你附东附西的?因为会计法第99条第三项说,主办会计要付连带责任
: 。
: 也就是说,你自己找死,就算你愿意自己承担后果,会计也可能因为这一条就被你牵连。
: 但是反过来说,这条其实也保护了会计人员,因为只要表示异议,会计就可以不被波及。
: 所以最聪明的会计可以这么做:觉得不对就写意见,长官批怎么做就这么做。
: 出事,就业务单位和长官的事。
: 会计可以凉凉看你死。
: 但大部份的会计都有点傻,会想让业务单位和长官也没事。
: 有个前辈跟我说过,会计是来解除大家的财务责任的,希望我们的章盖下去,业务单位就
: 不用担心会有事,宁可现在麻烦一点,也不要之后被认为有问题。
: 支出证明单来核销餐费,可以啊,写意见表示异议就盖章过去了,何必跟业务单位吵这么
: 久?很多时候我真的宁可动动笔写意见,省下的时间我可以多看很多案子。(不过,根据
: 经验,愿意花大把时间来说服会计的案子,通常都有鬼(笑))
: 实际上,什么情况吃饭会不给收据?(我自己想像有这几种可能,对,我靠想像。)
: 1.店家没有空白收据→这种我去买一本送他都行。
: 2.店家没有营业登记→其实整张收据上,会写不出来的只有统编而已,那为什么没有营业
: 登记?那是店家的事,会计管这么多干么?
: OK啊,审计去查店家的时候,店家说:很久了欸,我不记得了。
: 请问业务单位怎么回?
: 于是会计请业务单位去拍菜单、和点了什么菜。
: 店家有问题,但至少能证明这顿饭是真的有吃,责任只剩店家的。
: 如果店家是流动摊贩,依法不用营业登记,那支出证明单上就写清楚,会计看到也就算了
: ,审计问你时你也可以指给审计看,如果会计还是要求附照片什么的,那理由跟上面一样
: 。
: 3.店家有营业登记但不想开
: 状况一:店家自首没有开收据,审计来查时认为有逃漏税,那请问业务单位有没有协助逃
: 漏税的嫌疑?
: 状况二:店家辨解:就没来吃当然没开收据啊。请问业务单位怎么解?
: 虽然业务单位最后或许可以没事(对不起我没有法学素养,我不知道遇到上面那些问题之
: 后会怎样),但那过程我想没有人会喜欢,就算会计在会办时写了意见,会计还是会被牵
: 扯进去(声复时也是会计要汇整,业务单位不写也是会计要催,审计有问题也是先找会计
: 问……),所以,会计最终还是希望审计看了就觉得满意不要写意见最好。
: (虽然支出证明单这种状况我肯定会很坏的送审计看这案啦)
: 当然,每个会计的想法和个性会有所不同,想像力也会不同,想到的风险不同就会要求不
: 同的东西来佐证,有的想到可以拍菜单,有的觉得把店面也拍下去比较好,有的请店家写
: 领据当证明,有的会觉得几千块我赔得起,就放胆盖白章下去,有的就会坚持到底,死活
: 不肯让步,有的其实不知道这样会有风险,就傻傻盖下去。结果就是,各单位的要求会不
: 同。
: 但会计都知道最底限是要保住自己,行有余力才是去保住业务单位。如果你发现你补了一
: 堆东西之后还是有事,那代表这案会计光自保都有困难了,无暇顾及你,或是涉及你的专
: 业,会计不懂,当然,也有可能会计没有发现还有问题(会计没有这么伟大,我们连计算
: 机都会按错)
: 这时候肯定有人会说:会计你们不要来保业务单位了,我们不想要!
: 可以!
: 这种时候请有种一点,拿着案子杀到会计主任面前跟他说:你少在那里给我一直退文,我
: 他X就是不想补件,你就给我把意见写下去然后盖章!
: 如果会计还是不盖章,就去跟机关首长讲,让机关首长去处理啊,前面说过了,会计主任
: 也是会怕的,所以,就勇敢的朝长官的办公室前进吧!(对付烂人不就只能这样吗?) (…
: …咳,会计背后有山的就自己看着办,有好方法请分享,很多人有需求)
: 觉得会计没有法学素养,就打脸他啊!会计都敢退文了,你不敢写签反驳吗?法条一条条
: 列下去,有什么好怕的?你会输吗?与其花时间争执,不如打笔仗,白纸黑字看谁输谁赢
: ,机关首长还是会有点脑袋的。签完会计还会跟你要一份来收藏当护身符。
: 但是,麻烦不要又要叫会计不能写意见又不愿意听会计的,要往火坑跳请自己跳,不要拖
: 著会计陪葬,薪水就这么少,我们不想赔钱。
: 审计会看会计有写意见的案子?你就站得住脚,你怕什么?
: 你怎么对其他人,就这么对会计,不用因为是会计就特别忍气吞声,真的,因为会计真的
: 不是万能,我们没有思考到的点,也许真的是长期以来累积的遗毒,每个新手都是先看前
: 人怎么做就学着怎么做,我们已经习惯这么做很久了,我们也许没有察觉到世界已经不一
: 样了,或是规定改了我们没有注意到,会计的审核规定很多,光“支出标准审核作业手册
: ”就这么厚了,还不一定包含各种情况,当有人挑战会计的时候,会计才有可能察觉,甚
: 至发文去问主计总处,也许就你一份文,可以解掉很多机关的琐事。
: (我也被挑战过,有赢也有输,但我很谢谢愿意拿法条来挑战会计的人)
: 现在主计总处有在推简化核销程序,但说真的,如果没有人提出什么东西觉得很多余,那
: 怎么简化?觉得不合理就提出来,各自表达各自的想法,彼此找到都能接受的作法,才能
: 创造双赢。
: 另,欢迎大家转职系来会计,这大概是全国唯一一个只要七职等且不用经过人民选举,就
: 能当主管“呼风唤雨”并享有“治国”权力的职系了,这么好的职系,不转吗?而且我也
: 看过一转职系就是主任的(没山喔~),没这么难,考虑看看吧?版上很多人很需要只盖白
: 章一点也不机车的会计主任,加入我们吧!(笑)
: 最后,这世界有一点很公平,就是当你觉得会计超机车、超烦、超讨厌的时候,其实会计
: 心里也觉得:遇到这种业务单位真的很衰。
作者: Casio2 (Caio2)   2017-10-10 19:36:00
开假收据应该是厂商和保险公司的事,虽然他被你逮到收据本来就是钱缴完才会开的,只是现在奸商多,改天来个缴费证明在玩一次。会计退件,因为都是自己人好说话。业务单位就还要跟厂商
作者: jonavark (亲爱的我也爱你)   2017-10-10 19:50:00
收据不会钱缴完才开阿,都是公司先给收据,钱才汇进去
作者: Casio2 (Caio2)   2017-10-10 19:51:00
周旋,当然不好搞。如果又是鸟案,你还要拜托厂商标得所以我才说这是问题,正常应该是先给缴费单,缴完给收据案例中如果换成有缴费的,那业务单位要拜托厂商去拿缴费
作者: xxxxcat (...)   2017-10-10 20:02:00
保险费没缴清真的是厂商跟保险公司的事情,真的要改善这
作者: Casio2 (Caio2)   2017-10-10 20:03:00
证明,如果会计只认正本就更麻烦,车资、邮递费
作者: jonavark (亲爱的我也爱你)   2017-10-10 20:05:00
会计不该要求契约没规定的吧?? 真的不要怪承办人知道程序审查跟实体审查的区分吗?
作者: a25 (这样的我)   2017-10-10 20:20:00
保险费没缴清是厂商跟保险公司的事情。
作者: xxxxcat (...)   2017-10-10 20:20:00
用这理由不支付货款,到时厂商去吵机关稳输的又不是每个厂商都这样,有关关缴费的厂商,合约没规定要缴费证明,验收完又用这个理由拖延货款,以为每间厂商资本都很雄厚吗...有些单位验收纪录是主验作的,主验官通常不会管这个,要承办在别人的纪录上写字盖章也很怪所以你该做的是在发包签或相关会议里提出这个问题,建议贵单位把保险缴费证明纳入合约中而且有些合约会先加保险费再算税金,这样是不是又要要求厂商切结没有另外把保险收据拿去当公司的支出呢?你自己都发现了厂商没缴费还要给他费用很奇怪,那厂商保了险跟机关拿了钱,概念类似帮机关代垫,理论上不该再拿收据当成支出来减少公司要缴的税如果你有查到厂商没缴钱那当然该提出,但要把这个扩大到全部,而且确实有保险公司没有缴费证明,那还是别为难业务单位吧,承办人也只能打电话问,谁晓得保险公司讲的真假,有些保险公司还不理我简单来讲就像厂商办工程帮机关代垫空污费跟规费,理论上应该是拿正本收据给机关,然后机关把钱还给厂商但因为现行合约范本写的是保险收据副本,厂商手上还有收据正本,遇过有厂商又另外拿去当成公司里的支出这样公司可以少缴一点税不合理,但这样搞下去我工程也不用结案了
作者: grmoon (露儿)   2017-10-10 21:29:00
你可以不用求承办修改验收记录,在盖章的地方叙明你问到
作者: xxxxcat (...)   2017-10-10 21:29:00
全部的意思是所有案子都要求承办在验收纪录上注明这个
作者: xxxxcat (...)   2017-10-10 21:30:00
如果到时出事,相关文件上还是看不到你有表示意见直接在验收纪录或结算签上带到这个就好也不用太相信保险公司,我就碰过连打两通不同人接结果给我相反答案的...前面才有会计在讨论逃漏税... 是想说真要觉得不合理我们业务单位也自己发现了很多,但不在我管辖范围内,只要不是违反刑法,我是没那么多时间一一去查明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10 23:42:00
不是协助逃漏税,简单的说,就是去吃饭,商店没税籍登记所以没有取得收据也没有发票。吃饭的人就丢了支出证明单要核销,会计不给核,承办又去弄了当天的菜单啥的才给过承办自己说那种状况就逃漏税,开收据接着扣缴凭单又来了啥啥的,所以无法取得收据,所以符合使用支出证明单的理由。结果后面自己又说那只是举例。所以,承办认为老板因为逃漏税不肯开立单据,是承办无法取得单据的合理理由,主计应允许使用支出证明单这样。因为支出证明单是同等收据的合法凭证。大概是这样吧。
作者: jonavark (亲爱的我也爱你)   2017-10-11 00:26:00
就说你阅读有问题吧,我认为老板逃漏税?? 就跟你说过那只是一种可能,乱讲老板可以告你毁谤的。欠嘘解释一堆有破绽的规定,没人想理,还以为很厉害?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11 13:10:00
被一个连自己解释的法规是哪一条的人,评论阅读有问题及解释一堆有破绽的规定。我觉得有那么一丝丝的不协调感阿营业税法28条,那个老板有固定营业场所,开始营业前即应税籍登记。第45条:没登记者,要通知限期补办。并得处罚锾。第51条第一项:未依规定申请税籍登记而营业,除追缴税款,按所漏税额处五倍以下罚锾,并得停止营业。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11 15:23:00
楼上是税务人员?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11 17:48:00
主计不能学税法考会计师或检事官?楼上都有人可以自己把会计法解读成支出凭证处理要点再说主计乱解释了。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11 17:55:00
要学可以,但管到别人的的职权,并直接判定,这叫"越权"如果认为这老板逃漏税,请检举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11 18:54:00
喔,一个应做营业税籍登记而没做营业税籍登记但却有营业行为有固定店面的餐厅,都被这样描述了,你还不能判断是逃漏税,那不然是啥?今天又不是我去断案开罚单,越权勒请告我毁谤,谢谢。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11 20:07:00
如果认定老板逃漏税,请以正式公文告知,否则只是你个人臆测和脑补而且以你个人作为违反正常程序
楼主: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7-10-11 20:42:00
HIHI大家请冷静,这没什么好吵的,别在别人家里吵架嘛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11 21:25:00
有人告诉我A违反B的意愿肛了B,我说A这叫强制性交,我也要以正式公文告知?好啦,不吵了,我认错~
作者: jonavark (亲爱的我也爱你)   2017-10-11 21:45:00
n大跟他讲道理干嘛? 他同事就告他强制罪不就知道了,非法限制核销,防碍他人请款权利。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17-10-11 23:13:00
想一想,你的建议其实挺不错的,我回头来转告一下我同事
作者: ciani (ciani)   2017-10-15 22:33:00
你保险用这角度来看,那是不是他跟下包商所有材料付款也都要同样标准来看,通通都不准让他领钱,除非大家都能证明那如果还有更下包,是否要比照同一标准一起检视比如说**局要采购5台车,丰田得标了标案,你也许要跟她索取钢板证明轮胎证明引擎证明等,那你会要求他倒底有没有钱给中钢,请他要举证他有付钱给中钢,这样你才能付那5台车的$这样往下追没人说不可以,但最好在契约明订,不然包商会以为你想拿钱,否则为何这样刁难
楼主: dormant412 (冬眠中拉)   2017-10-16 20:21:00
类比错误,1.丰田有没有付钱给中钢是他俩之间的事2.钢板证明轮胎证明引擎证明如果合约有要求当然要附重点在于保单失效等同于验收不合格,不该付钱.最后,没做会计的没有办法体会,不是所有事情都能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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