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学校服务的公务员,本身有教师证
如果"校内夜间部"老师临时有事请假,
可依公务员服务法14-3条规定:“公务员兼任教学或研究工作
或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之职务,应经服务机关许可。”
就可以在校内代课吗?
且依民国六十九年六月二日六九台楷典三字第二三二0七号函释略以:
“公务人员外出兼课,每周以四小时为限;曾经本部解释。
至于下班时间、国定纪念日及星期例假日外出兼课,是否应
受每周四小时之限制一节,除服务机关事前指派特定任务或
应付紧危难临时特别召集应到勤外,在不必要情况下,通常
率由各员自行支配。”
晚上非上班时间就没有时数限制?
那如果服务机关许可可以代课,且没时数限制,可以支领钟点费?有什么规定吗?
询问过学校教学组..得到的回复是...应该是可以..但可能无法支领钟点费
因为是"校内"人员...但他不确定...Orz
人事室...说还要查一下法规....
希望有高手可以指点一下迷津,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