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imgur.com/hjpSTfK.jpg
https://goo.gl/r5XXyG
http://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9/02/14/LCEWA01_090214_00048.pdf
案由:本院委员罗致政、陈其迈、陈亭妃、陈赖素美等 17 人,为落实地方自治精神,促使直辖市市长对首长任用之自主权及责
任政治,并提高行政效率、贴近民意,爰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八条”,将原规定直辖市、市之区公所,置区长一人,由市长依法任用,承市长之命综理区政,并指挥监督所属人员,修正为得由市长以机要人员方式或依法任命。是否有当?请公决。
三级机关首长改成政务官
连直辖市、市区长也要改由机要人员任命
难怪新闻报有五万人加入Dpp
原来是要绑桩,结果ㄧ堆桩脚在公所上班
改天科长也改由机要人员任命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