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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请问若是在103/10月 考上县市Y单位的公务员,
为普考资格,绑定三年才能转调至县市畟Q往的某单位
情况:
今年105/10月 再度上榜普考,想选填县市“另外一个”
单位的公务员缺,
假使成功加入 A县市 的新单位工作。
想知道一下 转调期限三年 会 重 新 计算 吗?
还是因为新考上的位置仍旧为“原县市”其他单位,所以转调期限不会中断,在于107/01/01之后仍可成功申请转调呢?
不知道依照哪条法律可以参考呢?
原因:
会有这个想法是因为 A县市 旧单位 业务较为繁重,
如果能先暂时到 A县市 的另一个单位 转换跑道,
再过大约一年以后就可以转调至 期盼的 B县市 的新单位工作
不知道有这种可能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