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stststs13 (清之影)》之铭言:
: 各位好,小弟最近在本身任职的局处遇到上面一道很不可理解的决策,
: 只因上头在各机关公文办结速度绩效评比时,为了追求成绩卓越,近日已开会通 过,订
: 出一套内规,强制要求单位各位内部承办人:
: 只要是“政府机关来函”,不管是任一机关(法院、执行处、国库署、国防部、户政都一
: 样),统统要求“一天”办结!
: 是的,你没看错,为了追求公文办结的效率数字好看,不管是速件、最速件、普通件,统
: 统只给你“一天”的处理时间,如果特殊情况无法一天办结,通通先行存查另行建案管制
: 。
: 如果数次公文超过一天以上才办结,将会列入年底“考绩评比”的参考因素
: 先不说如此赶赶赶,处理的行政工作错误率大增,更不给承办人充足从容的处理时间,有
: 许多案件性质完全不同,需要蒐集资讯、实勘现场、与民众沟通、连络相关机关共同会看
: 等处理流程,一天内根本无法办完,真的是天方夜谭
: 更扯的是结果这个决策还是上头开会决定的,与会的长官完全屈从于这个只追求“办结绩
: 效数字化”的决策,问起来时,也只说现在各地方的区公所都可以这样做了,我们没理由
: 做不到
: 依据一般的公文文书处理应注意事项,, 一、公文处理时限:〈一〉最速件一天,〈二〉
: 速件三天,〈三〉普通件六天
: 即使是普通件,先行存查,事后追踪管制也是相当的麻烦,而且原本预定6天的办结时间
: ,上头这样强制规定要一天办结,法源方面真的没问题吗?是否有翻盘救济的途径?
: 现在同仁连请假都不太敢请了,真的有夸张到…….
上有所好 下必甚焉 看到今天的一则新闻
,我只能想:my God,天哪!
以后大家任职的各个机关,都有可能在各地方政府文书流程管理稽核作业要点所规定的公
文时限以外,针对公文处理各阶段时限作更高标准之规定(ex:本来规定由收文至结案给你
30小时 ,结果自己的单位硬是规定要一天8H内办结)
反正我们单位已经这样搞了,唉?
“公文不能拖 蔡英文对公务员第一要求”
总统蔡英文6日出席“105年国家政务研究班第10期及高阶领导研究班第9期联合结训典礼
”,期望公务员重视效率、责任及创新等3项观念,最重要的是公文千万不能拖延。蔡英
文也表示,自己的伙伴从选举时民进党中央党部的100多人,增加到现在全台公务员的30
万人,不会随政党轮替而替换的公务员,就是国家最重要的骨干。
蔡英文对公务员的要求,第一个就是“效率”。她认为,这个国家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包括:要走出经济的困境、加快社会安全网建构的速度、争取更多的外交空间。面对这
么多的改革工作,时间并不在我们这边。
她更强调,公文多拖一天,可能一个投资案就跑走了。政府的回应慢半拍,人民就会失去
信心。所以,做事情要快、要准。如果流程太过繁琐,就大胆提出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