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ier (ZWLYS3)
2016-09-04 14:05:25一开始从“年金改革”二字的使用, 就已经作了政府有权单方毁诺的先设, 而如果认为单
方毁诺政府尽可理直气壮, 那开会讨论等等都多余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04 14:16:00这需要再成立一个退辅会机关(退休公教人员辅导委员会)来执行,毕竟复杂度不输给现行军职退辅运作程度
楼主: xier (ZWLYS3) 2016-09-04 14:27:00
m大说得没错, 不过考虑到往后劳退及国民年金也一样该会走上债务协商之路成立专责单位倒是有其价值
作者: candy60735 (Kiki) 2016-09-04 16:41:00
好好拼经济,什么问题都解决惹
作者: cca1109 2016-09-04 18:53:00
好好开车 安全气囊就不需要惹
作者:
nldwmg (梧桐夜语)
2016-09-04 20:15:00照这么说养大小孩大概要八百至一千万的花费也算隐藏债务了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6-09-05 20:44:001,2是配套措施必须的,3看不懂,4等正式方案出来在看合不合理
楼主: xier (ZWLYS3) 2016-09-06 19:16:00
③是华人父母心中普遍存在的想法例如帮出房屋头期款, 留学费用, 资助创业③部分无法以代金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