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有关教师兼行政主管国民旅游卡休假补助申请的跨年度问题
(因查教师版似乎没有看到相关讨论,只好来版上求教~
如有不妥烦请告知将立即删除~抱歉~)
因为教师兼行政主管的补助是以学年制,
也就是每年 8 月 1 日~隔年 7 月 31 日
目前友人遇到一个问题如下:
今年度的国旅卡尚未刷完,目前7/29(五)已请下午半天特休
7/29(五)晚间刷卡一笔运动用品
7/30(六)刷卡一笔运动用品
因为担心7/31(日),也就是明天事情太多来不及刷完
因此想请教若8/1(一)上午也请特休
是否可依据国旅卡相关事项Q&A的Q.08.01内容:
“1.公务人员之休假期间及其相连假日之连续期间横跨不同年度,其国民旅
游卡刷卡如符合休假改进措施相关规定,得依其消费之年度,自行择一
年度请领休假补助费
2.自103年1月1日起,公务人员于休假期间及其相连假日之连续期间,于
“旅行业”、“旅宿业”、“观光游乐业”等3行业刷卡消费者,其与
该休假期间相连之假日于各国民旅游卡特约商店刷卡之消费,得并入补助范围。”
也就是说,友人只要在7/31(日)或8/1(一)再刷一笔旅宿业跟其他的行业消费
7/30(六)至8/1(一)的消费,就可以选择今年度请领补助费。
而7/29(五)因原本就有请特休,所以不论是否有旅宿业都可请领今年度的补助费。
以上是我们讨论出来的解读,想请教是否正确?
因为有点突然来不及请教人事,所以只好来版上请各位版友帮忙解惑,
小妹在此先谢过大家了!!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