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代PO 公务员离职

楼主: crag790212 (水水)   2016-07-30 18:54:07
我是原po,感谢maniadue大回复^^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铭言:
: ※ 引述《crag790212 (水水)》之铭言:
: : 标题: [请益] 代PO 公务员离职
: : 时间: Sat Jul 30 13:15:27 2016
: : 最近朋友去应征某机关,有幸也录取了,但目前任职机关的首长不给调,但录取机关
: : 愿意以非现职人员进用我朋友,所以我朋友向任职机关提出离职,但首长不给辞,
: 要是辞了之后,之后跟你讲
: 啊,真不好意思,因为 OOXX 以及 XXOO 的因素
: [人事行政总处否决了我们用非现职的申请....]
: 你要怎么办呢???
: 救济?? 申诉?? 申请原机关复职??
: 谁要理你~~~~~~
我朋友真的有运气遇到这种录取机关,且已有另一位朋友前例,只要目前任职机关首长同
意与确认离职日即可,。
所以我以电子邮件向考试院询问了几个问题,如下:
: : 1.公务人员辞职应于何时提出?
: 公务员基本法 法还躺在考试院,优先顺位大概 ........是
: 不当党产条例 >>>劳基法一例一休 >>>>台电财团化 >>>>>>>>>>>>>>>>>>>>>>>>>>>>>
: >>>>>>>>>>>>>>>>>>>>其他一千两百个法案草案
: >>>>>>>>>>>>>>>>>>>>>>>>>>>>>>>>>>>>>>>>>> 公务人员基本法
: : 2.前揭公务人员辞职日期,应由谁决定?(公务人员/机关首长)
: 法无明定
: : 3.机关首长是否有权不准辞职?或不予决定?或延押公文?
: 你翻得到公务员有法律位阶的 "辞职" 两个字的 条文 ???
: 别傻了~~~~~~
: : 4.公务人员辞职如遭机关刁难或不准辞职者,公务人员有何救济管道?
: 没有欧~~~~~~
: 只有机关 fire 公务员才有救济.
: 既然 没有处分,就无救济.
: 所以才说 公务员是铁饭碗 啊........
: 跟吃牢饭差不多..........
: 一堆乡民还在那边装清高?? 拜托~~~~认清事实好不~~~~~
: : 下面是考试院的回复,如图片
: :

: 这已经是制式稿了~~~
: : 目前好像是有签给首长说明要离职了,首长好像也只是叫过去讲,签好像还压着。
: : 因为朋友也想不拖累其他同仁,所以应该不偏向摆滥黑掉这招
: 想走就是拖累,本来四人吃的大便分量,变成三人来吃,有没有拖累??
: 懂吗?? ^_^
: 没觉悟会很痛苦的~~~~
这点我了解^^,但我不觉得朋友没道义,至少他想交接完成才走人,而不是摆滥走人,
: : 请问大家目前该如何,谢谢大家把问题看完。
: 无解, 想办法把首长那关打开吧...
: 反正现在是 "完全执政,完全负责"
: (讲这么白还看不懂,那真的是有愧当公务员)
: :
作者: TFTOLED (ttoo)   2016-07-30 23:15:00
上一篇有人提醒只有另考没全考,你考虑进去了吗?
作者: hune (无)   2016-07-31 00:43:00
另考全考根本是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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