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代PO 公务员离职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30 15:06:48
※ 引述《crag790212 (水水)》之铭言:
: 标题: [请益] 代PO 公务员离职
: 时间: Sat Jul 30 13:15:27 2016
:
: 最近朋友去应征某机关,有幸也录取了,但目前任职机关的首长不给调,但录取机关
: 愿意以非现职人员进用我朋友,所以我朋友向任职机关提出离职,但首长不给辞,
要是辞了之后,之后跟你讲
啊,真不好意思,因为 OOXX 以及 XXOO 的因素
[人事行政总处否决了我们用非现职的申请....]
你要怎么办呢???
救济?? 申诉?? 申请原机关复职??
谁要理你~~~~~~
:
: 所以我以电子邮件向考试院询问了几个问题,如下:
:
: 1.公务人员辞职应于何时提出?
公务员基本法 法还躺在考试院,优先顺位大概 ........是
不当党产条例 >>>劳基法一例一休 >>>>台电财团化 >>>>>>>>>>>>>>>>>>>>>>>>>>>>>
>>>>>>>>>>>>>>>>>>>>其他一千两百个法案草案
>>>>>>>>>>>>>>>>>>>>>>>>>>>>>>>>>>>>>>>>>> 公务人员基本法
: 2.前揭公务人员辞职日期,应由谁决定?(公务人员/机关首长)
法无明定
: 3.机关首长是否有权不准辞职?或不予决定?或延押公文?
你翻得到公务员有法律位阶的 "辞职" 两个字的 条文 ???
别傻了~~~~~~
: 4.公务人员辞职如遭机关刁难或不准辞职者,公务人员有何救济管道?
没有欧~~~~~~
只有机关 fire 公务员才有救济.
既然 没有处分,就无救济.
所以才说 公务员是铁饭碗 啊........
跟吃牢饭差不多..........
一堆乡民还在那边装清高?? 拜托~~~~认清事实好不~~~~~
:
: 下面是考试院的回复,如图片
:
: http://imgur.com/a/vImCH
:
这已经是制式稿了~~~
: 目前好像是有签给首长说明要离职了,首长好像也只是叫过去讲,签好像还压着。
: 因为朋友也想不拖累其他同仁,所以应该不偏向摆滥黑掉这招
:
想走就是拖累,本来四人吃的大便分量,变成三人来吃,有没有拖累??
懂吗?? ^_^
没觉悟会很痛苦的~~~~
: 请问大家目前该如何,谢谢大家把问题看完。
无解, 想办法把首长那关打开吧...
反正现在是 "完全执政,完全负责"
(讲这么白还看不懂,那真的是有愧当公务员)
:
:
作者: thinksilver (银白色的沉思)   2016-07-30 15:15:00
我也觉得辞职风险太大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16-07-30 15:50:00
推吃牢饭
作者: mygod15 (小雨一直下)   2016-07-30 16:33:00
谢谢m大补充,所以我一开始就强调要确定对方的话是不是真的,因为现在有看过非现职缺的,集中在新北,桃园,至于台北我是还没看过。而且也很有可能最后被人事总处打枪,跑非现职流程是很麻烦的,要公告几次没人来,也要考试没人来,才比较有机会开缺。
作者: pitfall (我要努力毕业!!)   2016-07-30 16:44:00
已经面试上不能直接改用非现职晋用还需要再从新开缺从新跑流程吗?
作者: Min70916 (~尧~)   2016-07-30 17:23:00
其实白话一点就是....终究还是要靠关系(离职也是)非走不可的话最后也只能找人"压"你的主管
作者: foone (请问什么)   2016-07-30 22:39:00
不准辞职也是一种行政处分,至少可以申诉,都是救济程序或干脆告长官强制罪,长官应该会马上批,以刑逼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30 22:43:00
又不是奴隶,有权力必有救济,只是没人走不代表没有
作者: florac (florac)   2016-07-31 08:09:00
公务机关对外都宣称资讯透明,但对公务员权益事,却隐隐讳讳
作者: apm50 (apm50)   2016-07-31 19:53:00
当然是得到同意函再辞啊,谁叫你口头答应就辞的?
作者: crag790212 (水水)   2016-07-31 21:57:00
我是原po,感谢各位给予宝贵意见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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