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去应征某机关,有幸也录取了,但目前任职机关的首长不给调,但录取机关
愿意以非现职人员进用我朋友,所以我朋友向任职机关提出离职,但首长不给辞,
所以我以电子邮件向考试院询问了几个问题,如下:
1.公务人员辞职应于何时提出?
2.前揭公务人员辞职日期,应由谁决定?(公务人员/机关首长)
3.机关首长是否有权不准辞职?或不予决定?或延押公文?
4.公务人员辞职如遭机关刁难或不准辞职者,公务人员有何救济管道?
下面是考试院的回复,如图片
目前好像是有签给首长说明要离职了,首长好像也只是叫过去讲,签好像还压着。
因为朋友也想不拖累其他同仁,所以应该不偏向摆滥黑掉这招
请问大家目前该如何,谢谢大家把问题看完。